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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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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18-012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53号《关于核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00股新股。公司实际公开发行20,000,0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7元,共募集资金481,4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36,37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028,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2月22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93号《验资报告》。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632,593.13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509号《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18 年3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润扬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3月28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的增资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及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润扬支行

账号:10154101049999998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

甲方1: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者“甲方1”)

甲方2: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星”或者“甲方2”)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润扬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江苏明星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江苏明星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6.72亿支牙刷项目 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上市公司负责督促并确保江苏明星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0154101049999998,截至2018年3月22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2 年产6.72亿支牙刷 项目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2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 / 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2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2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三、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五、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广斌、顾培培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2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七、甲方2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2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2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2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十、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十三、联系方式:略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18-013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扬州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倍加洁”)于2018年3月28日与交通银行扬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180天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3,000万元

4、交易日:2018 年3月29日

5、到期日:2018 年9月25日

7、期限:180天

8、预计收益:4.80%(年化)

9、关联关系说明:倍加洁与交通银行扬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倍加洁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有效日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共同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倍加洁自有闲置资金,理财期限为180天、预计年化收益4.80%,产品收益的计算已包含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其他费用,购买产品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本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本金安全,银行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

(二)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180天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币种:人民币

4、金额:3,000万元

5、交易日:2018 年3月29日

6、到期日:2018 年9月25日

7、风险揭示书主要内容: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三)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3、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 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公告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出现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倍加洁与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