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1版)
(六)固定收益业务中的债券交易:按照该类型的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定价;
(七)咨询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八)主承销商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九)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参照市场同类型资产管理业务的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管理费、业绩报酬等的合理价格。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平的,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或续签关联交易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进一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17年8月30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进行相应修订,形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预案内容:
“二、本次发行概况
(四)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股本3,000,000,000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900,000,00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公司在发行前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修订为:
“二、本次发行概况
(四)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发行人截至目前总股本3,000,000,000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900,000,00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原预案内容: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七)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东吴证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修订为: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七)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东吴证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
1、加大对子公司投入,加快证券控股集团的建设:拟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东吴香港、东吴创新资本的资本金。
其中,对东吴香港投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参与并购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研发与建设等。
对东吴创新资本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投入资金主要用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以及衍生品等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2、进一步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拟用于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信用交易类业务的资金投入不超过20亿元,其中融资融券业务不超过10亿元,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信用交易业务不超过10亿元。
3、扩大自营业务规模:拟用于增加固定收益证券、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等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投入金额不超过25亿元。
4、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提高主动管理能力:拟用于加大对资管产品设计开发和配套资金的投入,投入金额不超过5亿元。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原预案内容: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析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如无特别说明,“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析”中所述“报告期”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
修订为: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析
公司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如无特别说明,“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析”中所述“报告期”指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
此外,由于2017年年度报告已报出,因此将“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析”中报告期内涉及的财务数据更新至2017年度,删去了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将截至2017年6月30日末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更新至2017年末。
原预案内容:
“四、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东吴证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
”
修订为:
“四、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东吴证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
1、加大对子公司投入,加快证券控股集团的建设:拟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东吴香港、东吴创新资本的资本金。
其中,对东吴香港投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参与并购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研发与建设等。
对东吴创新资本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投入资金主要用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以及衍生品等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2、进一步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拟用于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信用交易类业务的资金投入不超过20亿元,其中融资融券业务不超过10亿元,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信用交易业务不超过10亿元。
3、扩大自营业务规模:拟用于增加固定收益证券、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等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投入金额不超过25亿元。
4、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提高主动管理能力:拟用于加大对资管产品设计开发和配套资金的投入,投入金额不超过5亿元。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8- 01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8日
至2018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本通知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已于本通知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嘉一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6293881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邮政编码:2150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