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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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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484,511,06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96,902,213.2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制造和销售蒸汽、氯碱、脂肪醇(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含邻对位系列产品)以及硫酸系列产品,全资子公司经营港口码头装卸、仓储业务及新能源发电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收购龙井中机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泛成化工50%股权、泛成新材料100%股权(现更名为浙江嘉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嘉化新材料98.2838%股权。

公司是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核心企业,在园区建立了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辐射了区内主要企业相关产业链,形成了上下游互利互补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公司主要以热电联产为核心装置,通过先进高效的透平机组生产的电和蒸汽,用于公司自身化工装置的生产,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含邻对位系列产品)、脂肪醇、硫酸等化工装置产生的化学产品和物料与园区内其他企业构成循环供应链。

公司主要产品辐射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园区内客户企业通过管道输送实现销售;对于园区外企业,主要产品通过车、船运输实现销售;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港口出口到欧洲、印度等市场。

美福码头利用海河联运及区域液体最大化工码头与企业管道相连的优势,通过便捷的陆运和水运运输,为园区企业提供液体化工和相关原材料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光伏发电公司是利用太阳能技术发电,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行业情况说明

(1)、蒸汽供热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行业属于基础设施行业,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的城市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根据2007年1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所发布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一般按8公里考虑,在8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

2015年8月浙江省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厅等共6部门印发了《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首先提出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省统调300MW级以下燃煤发电机组应参照本行动计划相关规定,在2017年底前实现烟气超低排放。

公司通过热电联产机组产生蒸汽供热,蒸汽主要用于公司各化工装置及向园区企业供热。热电联产的自产电主要用于公司氯碱装置。公司按照批准的供热范围向园区及周边企业提供蒸汽供热,供热产品的需求量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蒸汽用量、园区落户企业数量及蒸汽需求量和供热范围内周边企业的蒸汽需求量。嘉兴港区将在未来5年构建产业发展大平台,以园区为主体,推动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随着园区已落户企业后续项目不断开工建设投产,园区企业蒸汽需求量每年都保持稳定增长。

此外,根据嘉兴市热力规划,公司的蒸汽供热范围还涵盖了海盐大桥新区东部区域。目前,与嘉兴港区相邻的海盐大桥经济开发区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将会对公司蒸汽供热业务带来良好的增长前景。

(2)、化工行业基本情况

受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2017年国家加大了对散乱污企业的关停和整治,公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含邻对位系列产品)等产业链作为行业龙头地位优势得到发挥。化工行业市场整体向好的态势得到确立,特别是规模化绿色环保的企业优势越来越明显。化工产业集中度得到明显提升,产品价格稳步上升,实现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效益上升明显。(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码头装卸行业基本情况

乍浦港码头类型主要为石油化工码头、散杂货码头、集装箱码头。依托后方石油化工园区的优势,园区原企业规模扩大,新入驻企业增加,化工品吞吐量将保持平稳增长,且海运较陆运运输成本低,岸线资源有限,现有化工码头资源优势更加显著。

(4)、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3亿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0,05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966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由西北地区向中东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明显。2017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6%。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上网,有效缓解弃风、弃光状况;全国弃光率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我公司光伏电站积极拓展电量外送渠道,完成发电量10,595.0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02.03%。我公司今后将继续拓展新能源产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红塔红土基金-中信证券-渤海信托-添利4号平层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均持有公司37,995,824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杭州富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金-中信证券-万向信托-万向信托-星辰75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建信基金-杭州银行-华润深国投-华润信托·增利18号单一资金信托均持有公司18,997,912股,为公司第八大股东。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涉及兑息情况,具体如下: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7年6月16日出具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7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亿元,比上年上升3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1亿元,比上年增长31.70%。2017年度实现每股收益为0.70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同意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17 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细化,对新能源光伏项目补贴所形成的应收款项由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光伏项目应收财政补贴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方案如下:

变更前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变更后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分类组合中,采用光伏项目应收财政补贴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不计提坏账;应收款项分类中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以及“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其他部分仍按照原相应的会计估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17年8月1日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按变更会计估计前光伏企业应收账款需要在2017年期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652,592.41元,影响净利润3,652,592.41元。按变更后新的会计估计光伏企业无需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