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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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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氯碱、脂肪醇(酸)、硫酸(总酸量)、对甲苯磺酰氯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工业盐、甲苯、硫磺、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3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9:3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辛女士委托独立董事徐一兵先生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7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091,909,949.0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9,190,994.91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666,212,210.6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48,931,164.80元,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8,529,145.9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2016年至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484,511,06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96,902,213.2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4)。

(九)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7年度)》。

(十)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绿色公司债券绿色项目进展及环境效益2017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绿色公司债券绿色项目进展及环境效益2017年度报告》及《独立鉴证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工作。因业务需要,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及内控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及2018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0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年度总金额合计不超过4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事项的实施,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转授权于公司管理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担保,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在2018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个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及公司对各个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拟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子公司可循环借款。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配,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结合2017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2018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2,63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管建忠先生、董事邵生富、汪建平、顾丽静、王宏亮、陈娴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2016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估值扣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以及利润分配对估值的影响数后,标的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1018)。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及集团化管控的趋势,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张的需要,突出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含邻对位系列产品)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组织机构,主要涉及取消新能源事业部、嘉化化工事业部、日化材料事业部,新设能源化工事业部、磺化医药事业部、党群工作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组织机构图》。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并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9,482,54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493,993,612股减少至1,484,511,06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93,993,612元减少至1,484,511,066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股本变动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硫酸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对化工副产物及废酸进行环保处理,加大资源循环利用,公司拟以浙江嘉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环保”)为主体实施硫酸再生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估算新增投资18,000万元人民币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项目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2)。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3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3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7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091,909,949.0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9,190,994.91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666,212,210.6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48,931,164.80元,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8,529,145.9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2016年至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484,511,06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96,902,213.2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4)。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7年度)》。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及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2016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估值扣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以及利润分配对估值的影响数后,标的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101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3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11日《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6,858,316股新股募集资金。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决议《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3,374,779.63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74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9.5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6,858,316股(含186,858,316股)调整为不超过190,197,513股(含190,197,513股)。本次发行委托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销商,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8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87,708,351股,增加注册资本187,708,35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798,246,002.58元。截至2017年7月5日,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1,782,800,002.58元(已扣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合计15,446,00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4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032.0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7,419.36万元,2017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7,419.36万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80,760.62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46,658.74万元(包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937.1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信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中96,380万元用于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2017年7月19日及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5家公司合称为“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7月31日,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华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注:除和静项目公司专项账户增资220万外,上表中其余子公司专户尚未有募集资金注入。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603 号),自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第一次董事会召开日(2015 年12 月24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0,760.62 万元。公司于 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0,760.62万元。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置换系在与保荐机构和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实施。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减少利息支出,加强风险控制,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 2017 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自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937.13万元。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 2017年 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规模为127,600.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税后)836.9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嘉化能源在2017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所收购的五家光伏电站于不同时间完成工商变更及不同时间进入稳定发电状态,并非全年运行。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满足经营需要,不需要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下转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