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上接82版)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两会沱水电站于201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17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2,515万元,实现净收益224万元;镇泉引水电站于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17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3,742万元,实现净收益1,742万元。
注5:根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后溪河项目是以两会沱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金盆水电站的整体效益测算的全部投资财务收益率,鉴于金盆水电站尚在建设中,三座电站未全部投产发电,因此无法就三座电站全部投资财务收益率水平与预计效益进行同口径比较。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8-01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的镇泉引水电站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的金盆水电站,投资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将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变更用于金盆水电站,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68,6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9,999,990.7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3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5,059,990.9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1,204.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根据《三峡水利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表1-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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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截至2018年2月28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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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8年3月22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821万元,其中专户收益1,542万元。
表1-3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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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变更用于金盆水电站,其后续所需资金由后溪河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同时,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金盆水电站实施主体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后溪河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将由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4.72亿元变更为4.87亿元,后溪河公司注册资金将增加到56,249.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99.85%。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情况及变更的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详见表1-3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及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具体原因
1、后溪河项目中的镇泉引水电站项目于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预转固。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18,000万元。该电站施工期间,在甲供材料钢材、水泥价格持续走低的基础上,公司加强了建设成本控制,预计结余募集资金1,100万元,同时,该项目2018年度资金需求不大,预计产生阶段性富余募集资金1,900万元,上述两项共计3,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3,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金盆水电站项目。
2、公司通过加强现金管理,集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收益达到1,500余万元。
3、金盆水电站项目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装机容量2.5万千瓦,年设计发电量8,000万千瓦时,计划于2018年4月底投产发电。该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8,200万元,截至2018年2月,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79万元,占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的98.79%。该电站现处于建设关键期,近期资金需求大。金盆水电站电站建成后,可有效提高公司自发电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公司拟将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金盆水电站,同时将集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变更后,金盆水电站募集资金投资额由18,200万元增加至22,7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额相应减少。除此之外,金盆水电站的总投资额、主要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变。镇泉引水电站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由18,000万元减少至15,000万元,后续所需资金由后溪河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三、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没有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实质使用方向,募集资金仍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方面。新项目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所提示的风险相同。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内部用途变更及相关增资事项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内部用途变更及募集资金收益对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三峡水利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能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三峡水利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尚未确定,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8-01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其他收益”、 “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行项目。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内容对2017年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科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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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会计师说明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说明所载资料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公司此次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三峡水利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8-01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重庆办公室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先生主持。
一、《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7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决定,2017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77,729,473.81元(合并抵销后),转销各项减值准备2,379,670.13元,转回坏账准备296,378.93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93,930.58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2,181,276.45元合并时予以抵销),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8,019,877.23元(合并时予以抵销);转回坏账准备296,378.93元;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90,918.81元。控股子公司2017年计提坏账准备4,784,305.49元,转销坏账准备788,751.32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9,420,375.3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6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决定,公司2017年度核销损失974.07万元。主要因实施220KV董镇线部分改道、110KV五桥变电站主变压器增容改造,对原有资产或部分资产进行报废、拆除;部分车辆等设备设施已到报废年限,已无使用价值等原因所致,相关固定资产报废损失865.21万元;存货损失5.17万元;事故损失103.69万元。上述资产和事故损失核销,影响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资产和事故损失核销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和事故损失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后溪河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司)增资,具体内容逐项表决如下: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会议同意将镇泉引水电站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变更用于金盆水电站(该电站与镇泉引水电站均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镇泉引水电站募集资金投资额由18,000万元减少至15,000万元,其后续所需资金由该电站实施主体后溪河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对后溪河公司增资
会议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益1,500万元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金盆水电站建设。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后溪河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将由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4.72亿元变更为4.87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99.83%增加至99.8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内部用途变更及对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会议决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财务报表项目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董事2017年履职情况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2017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 积极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认真分析、科学决策,并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五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