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25 公司简称:ST云维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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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818.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8.13万元,未分配利润-286,352.46万元。
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建议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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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通过开展煤焦化产品采购销售业务保持公司正常经营,采购的产品主要供应到焦炭、钢铁和化工生产企业。利用过去多年从事煤焦化行业积累的渠道、经验,通过对市场的分析和研判,紧抓市场机遇,准确有效把握进口煤与国内煤组合化采购、销售时点,力求在确保实现利润的条件下展开贸易活动。2018年国家供给侧改革继续深化,去产能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原煤、焦炭产能的淘汰和减产,预计产能过剩局面将逐步好转趋稳,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得以改善。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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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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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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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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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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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因2016年末执行《重整计划》剥离资产而发生重大变化,通过开展煤焦化产品贸易业务维持公司经营。为使云维股份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重新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自2016年12月29日起,公司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上交所申请股票停牌。整个2017年度,公司以重大资产重组、煤焦化产品贸易业务、机构调整及人员分流安置为重心展开各项工作。公司全年努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但最终因标的资产方原因经各方协商一致主动终止。公司机构调整及人员分流安置推进平稳,煤焦化产品贸易业务全年进展稳定顺利,有效维持了公司正常运营。
2017年国家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去产能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原煤、焦炭产能的淘汰和减产,供需矛盾得以改善。借助产能淘汰和减产带来的机遇,积极拓展市场和采购、营销渠道,提升公司销售的市场适应能力。一是紧抓源头供应渠道的维护,严把质量关,并确保煤炭采购供应渠道稳定。通过进口煤与国内煤组合化采购,创造效益的同时,也使下游客户得以进一步降低配合煤成本,减少了资金压力。二是关注客户变动情况慎选结算方式,通过采取严格管控预付款支付、信用证结算、规范的发货管理确保了货款安全和按时回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周转率。三是通过对市场的分析和研判,抓住市场机遇,准确有效把握采购、销售时点,最大限度确保了利润的实现。四是坚持严格、科学、合理的管控,存货周转率、货款回收率、应收款周转率、费用控制率等重点指标得以提升,贸易管理过程高效、规范、可控、稳定。报告期内贸易开展稳健,货款风险可控,最终实现了全年的盈利。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销售原煤44.38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8,443.79万元,销售化肥0.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32.4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云维股份总资产3.3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2.84%,净资产2.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0亿元。全年营业收入4.89亿元,完成计划的111.07%,较去年减少73.85%,实现利润总额0.08亿元,净利润0.08亿元,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08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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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末按《重整计划》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拍卖,转让了所有的子公司,即上年同期数包括上年合并范围所有子公司数据,本期无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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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末按《重整计划》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拍卖,转让了所有的子公司,即上年同期数包括上年合并范围所有子公司数据,本期无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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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成本金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末按《重整计划》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拍卖,转让了所有的子公司,即上年同期数包括上年合并范围所有子公司数据,本期无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且公司报告期内仅做产品采购销售贸易,不涉及生产制造,因此成本构成项目仅有材料采购成本。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8,876.2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46,645.6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5.4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5,383.7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5.5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8,062.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21%。
其他说明
无。
2.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末按《重整计划》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拍卖,转让了所有的子公司,即上年同期数包括上年合并范围所有子公司数据,本期无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数包括上年合并范围所有子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2016年末按《重整计划》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拍卖,转让了所有的子公司,本期无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末按《重整计划》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拍卖,转让了所有的子公司。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末按《重整计划》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拍卖,转让了所有的子公司,即上年同期数包括上年合并范围所有子公司数据,本期无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理财产品产生投资收益导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司法重整执行完毕,确认了重整损益约34亿元,导致报告期较上期利润发生重大变化。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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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将执行重整计划开立的重整专项资金账户中提存资金以外的资金余额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由公司自行支配使用。
(2)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开展贸易业务,对采购供应商进行部分款项的预付以及部分采购业务尚未结算。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将执行重整计划开立的重整专项资金账户中提存资金以外的资金余额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由公司自行支配使用。
(4)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主要原因为是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对客户业务尚未结算。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6)预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开展贸易业务,对客户未开票结算。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了职工薪酬。
(8)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了应交税款。
(9)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了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重整专项借款、支付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重整中的应付款。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国家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去产能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原煤、焦炭产能的淘汰和减产,供需矛盾得以改善。借助产能淘汰和减产带来的机遇,通过积极拓展市场和采购、营销渠道,提升了公司销售的市场适应能力。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动
√适用 □不适用
“三去一降一补”扎实推进,2017年焦化行业在淘汰落后产能及环保压力增加的大环境下,焦企产能利用率受限,10月份开始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焦企进入冬季环保限产,焦企产能利用率、主要港口焦炭库存下降速度加快,11月达到年内最低点,12月受火力发电大幅增加影响,原煤需求有所增加,原煤生产与价格均有回升,国内规模以上原煤产量3.1亿吨,同比增长1.1%,增速由负转正,日均产量1015.7万吨,比11月份增加15.8万吨。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我国粗钢产量8.32亿吨,同比增长5.7%,粗钢资源供应量同比增长1.8%,钢材出口量7543万吨,下降30.5%,进口量1330万吨,与2016年基本相当;焦炭产量4.31亿吨,同比下降3.3%;原煤产量34.5亿吨,同比增长3.2%。截止12月29日,国产主焦煤价格指数年同比上涨62.37%,焦炭价格指数年同比上涨65.16%。公司2016年度完成司法重整,对所属非货币性资产打包拍卖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现金流状况好转,结合历史积累的煤焦化产品采销渠道和经验,区域内具备一定贸易优势。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2016年度完成司法重整,对所属非货币资产进行打包拍卖并完成交割,报告期内通过开展煤焦化产品采购销售的经营模式,以销定采,维持公司运营,下游客户主要为炼焦类企业。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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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2016年度实施司法重整,对所属非货币资产进行了打包拍卖并完成交割,公司原有的400万吨/年焦炭、5万吨/年顺酐、15万吨炭黑/年产能全部剥离,当前下属无生产实体,仅开展煤焦化产品贸易业务。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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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销售模式
√适用 □不适用
采取直销模式开展销售,针对下游用户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2).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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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策略及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定价策略:
1)以市场为导向,采购成本加合理毛利作为公司产品基本的定价策略;
一般情况下,在以利润为0时的预测价,作为公司产品销售最低指导价。
2)以采购价格参考市场均价(主要参考比较权威的交易网站发布的主流市场报价)加适当利润方式确定销售价格,采购价格波动同时销售价格上下浮动,以应对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3).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生产过程中联产品、副产品、半成品、废料、余热利用产品等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环保违规事件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预计新增产量有限。报告期内煤炭行业产能利用率仅约 7 成,预计2018年政府去产能决心依然坚定,但考虑上下游产业链的矛盾,保供应和稳煤价依然会摆在重要位置,常态化的调控手段越来越突出。在产出方面,主要通过减量置换及指标交易制度来加快优质产能的释放;在库存方面,主要通过调节各环节企业的最高库存与最低库存来稳定供应;在消费方面,主要通过推动供需双方签订更多有量有价的中长期协议以及煤电企业联营来实现。但是,由于行业前期固定资产投资不足,新增产量预计仍有限,2018 年产量新增可能为 7000-10000 万吨,相对2017 年(约 34.5 亿吨)同比增加 2%-3%。预计政策对劣质进口煤的管控越来越严格,2018 年煤炭进口量预计 2.5 亿吨左右,较 2017年有所回落但仍在高位。
2018 年煤炭消费量继续看涨。预计随着工业领域持续淘汰低效产能和主动去库存,市场出清力度较大,工业产能利用率逐渐提升,工业增加值增速逐渐恢复,随之带动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恢复,叠加“十三五”期间水电装机增速下滑,预计2018年火电产量增速约为 3%-4%。国内固定资产投资仍具有较强韧性,高盈利下,2018年粗钢产量有望增加 2%-3%,水泥产量或略有正增长。整体而言, 2018年煤炭消费量增速或约 2%,即2018年新增需求量约0.8亿吨。
供需继续紧平衡,煤价中枢较难回落。2017全年动力煤均价约 640 元/吨,主焦煤约 1400 元/吨,通过供需关系分析,2018年煤炭行业供需格局仍然紧张,价格中枢较难回落。但由于政策的强力干预,波动和弹性会被显著压缩,这也成为煤炭行业常态。
2018年国企改革有望深化。2017年煤炭行业国企改革取得了一定成就,随着行业基本面持续好转,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的逐渐就绪,2018 年或掀起国企改革高潮。从山西省一系列动作看出,对企业的考核机制发生重大转变,将迫使企业减少非盈利性业务,压缩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企业利润;众多煤炭集团公司有望加速资产证券化,优质资产的注入有望增厚上市公司的业绩;国有资本下一步或将加快推进钢铁、煤炭、电力业务整合。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被迫主动终止,根据《重整计划》要求,公司需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注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盈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使云维股份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重新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公司2018年度将以资产注入、贸易业务、员工分流安置为重心展开各项工作。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供给侧改革和国企转型整合等改革政策,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新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为目标,科学合理利用多种措施,注入优质资产。
2.经营计划:积极开展煤焦化产品贸易业务,根据自身条件及市场状况适时扩展产品经营范围,努力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根据公司的市场调查和盈利预测,2018年公司预计采销煤炭54万吨,复合肥1.4万吨及其他产品,预计实现销售收入6.3亿元。
3.基于公司当前现状,2018年将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1)积极稳妥筹划资产注入相关工作,确保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积极稳健开展贸易业务,努力实现良好经营业绩;
(3)继续强化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收支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开展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提升员工素质,积极稳妥做好员工安置及维稳等工作;
(5)夯实各职能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增强内控管理有效性,根据公司各项业务推进实际,适时调整各阶段风险管控重点;
(6)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实抓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公司经营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持续经营风险:公司2016年末实施司法重整后,通过开展煤焦化产品贸易业务维持公司运营,效益增长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缺乏有力支撑。
对策和措施:一方面积极努力协调各方尽快推进资产注入相关工作,尽早注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盈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以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稳健开展煤焦化产品贸易,扩大市场,广开渠道,创新营销模式,努力确保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
2.资产注入风险:公司2017年度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标的资产原因最终终止,后续仍将推进资产注入相关工作,面临资产遴选、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公司决策、各级机构审批等不确定性风险。
对策和措施: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在省国资委等上级主管机构领导下,按照相关规定,聘请具备资质和实力的中介机构,推进资产注入工作。
3.市场风险:公司当前业务单一,面临的市场风险较大
对策和措施: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状况,择机适当拓展贸易产品种类,增加经营范围,分摊贸易风险;积极拓展市场和采购、营销渠道,确保渠道通畅,资金流物流风险可控。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6年1日1日至2016年12月21日期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7户;自2016年12月21日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后,原所属7家子公司财务数据不再纳入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故本期财务报表为单户财务报表。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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