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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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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宁波凯龙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宁波凯龙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宁波凯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8,107.6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67.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842.97万元。

15、上海爱琴海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爱琴海”)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山路100号308室

法定代表人:张华容

注册资本:人民币3,092.7835万元

注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会务服务,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上海爱琴海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爱琴海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爱琴海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2,767.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403.6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504.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91.47万元。

16、常州市红星装饰城(以下简称“常州装饰城”)

注册地址:天宁区红梅街道飞龙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批发、零售;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常州装饰城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常州装饰城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常州装饰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7,061.2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830.28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95.5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7.14万元。

17、常州市艺致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致家具”)

注册地址:天宁区飞龙东路72号一楼B8102

法定代表人:曹仲民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家具、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艺致家具系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艺致家具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艺致家具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99.1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2.78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27.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29万元。

18、南京市浦口区立力成家具经营部(以下简称“浦口区立力成家具”)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浦口大道18号红星美凯龙F8058、F8061、F8072、F8079-F8081

法定代表人:钱玉梅

注册资本:20万元整

注册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家具、办公家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浦口区立力成家具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浦口区立力成家具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浦口区立力成家具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钱玉梅女士控制的企业,钱玉梅女士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19、沈阳红星美凯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物业”)

注册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安中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家政服务,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沈阳物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沈阳物业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沈阳物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33.6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64.8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27.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1.66万元。

20、车国兴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21、曹仲民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22、钱玉梅

性别:女

国籍:中国国籍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业区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23、张建芳

性别:女

国籍:中国国籍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在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一) 提供家居商场项目开业后项目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与关联方以资源、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本公司对于年度项目冠名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收入的定价主要根据所处的城市类别以及年度租金收入水平确定。上述宁波澳洋、扬州置业、济宁鸿瑞、陕西鸿瑞、徐州装饰城和徐州全球家居、兴化星凯、芜湖明辉委托公司管理的商场均参考该项目临近或者其他同等城市中类似且独立第三方所有的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的收费水平进行定价,均处于公司收取委托管理服务的合理区间内。

(二) 租赁物业

1、租赁关联方物业

2011年4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与常州装饰城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位于常州市飞龙东路70号的常州飞龙商场(一期)物业,建筑面积为40,678.21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常房权证字第0023136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常国用(2002)字第000124号),租赁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包括租金、设备及停车场地使用费、检修服务费在内的租赁及服务费用,租赁期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合计为1,380万元/年,租赁期第四年上述租赁及服务等费用增加10%,自第五年起,之后每年均在前一年基础上增加3%,按月支付。2018年,公司预计向常州装饰城支付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租赁及服务等费用1646.70万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具广场有限公司与车国兴签署《租赁合同》,向车国兴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中街2号院的房屋作为员工宿舍,2018年预计签署合同期限为一年, 2018年1-12月预计租金为36.96万元。

2、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根据钱玉梅与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协议书和广告资源位使用合同,钱玉梅持有的品牌家具企业向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商场铺位及广告资源位, 2018年1-7月预计向公司支付商场铺位租金45.08万元;2018年1-3月预计向公司支付广告资源位使用费1.05万元。因租赁商场铺位(2018.8.01-2019.7.31)合同尚未签定,按照租赁合同单价(含管理费)270-280元/平方米/月进行预估,2018年8-12月预计向公司支付租金及管理费33.31万元。以上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的租金水平和广告资源位使用费水平。

根据曹仲民与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协议书,曹仲民持有的品牌家具企业向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租赁商场铺位,2018年1-3月预计向公司支付租金0.38万元。2018年4-12月租金根据2017年12月31日适用的租赁合同进行合理估计,预计租金收入1.13万元。以上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的租金水平。

根据张建芳与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协议书,张建芳持有的品牌家具企业向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租赁商场铺位,2018年1-5月预计向公司支付租金8.29万元。因新合同期(2018.6.01-2019.5.31)合同尚未签定,按照租赁合同单价(含管理费)30-32元/平方米/月进行预估,2018年6-12月预计向公司支付租金及管理费12万元。以上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的租金水平。

根据曹仲民与常州世界家具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协议书,曹仲民持有的品牌家具企业向常州世界家具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商场铺位,2018年1-3月预计向公司支付租金20.15万元。2018年4-12月租金根据2017年12月31日适用的租赁合同进行合理估计,预计租金收入60.45万元。以上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的租金水平。

根据常州市艺致家具有限公司与常州世界家具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协议书,常州市艺致家具有限公司持有的品牌家具企业向常州世界家具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商场铺位,2018年1-3月预计向公司支付租金15.24万元。2018年4-12月租金根据2017年12月31日适用的租赁合同进行合理估计,预计租金收入45.70万元。以上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的租金水平。

根据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市浦口区立力成家具经营部签署的租赁协议书,南京市浦口区立力成家具经营部持有的品牌家具企业向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商场铺位,因新合同期(2018.12.30-2019.12.29)合同尚未签定,按照租赁合同单价(含管理费)47元/平方米/月进行预估,2018年1-12月预计向公司支付租金49.07万元。以上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的租金水平。

(三) 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设计服务和装饰施工服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鼎胜建筑工程管理设计有限公司在本次关联交易中主要为红星企发及/或其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期限自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提供工程设计和室内设计服务,设计费参照市场价收取,符合向第三方收取设计费的收费水平。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家倍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宁波凯龙设计施工业务洽谈中,预计装修8栋住宅楼公共部位,合计848万元。设计施工费用参照市场价收取,符合向第三方收取设计施工费的收费水平。

(四)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其他采购、销售,提供或接受劳务,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交易定价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在公允的前提下,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公司主要经营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业务,因此,本集团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购销业务和服务提供,承租、出租房屋。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故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本集团独立性的影响

本集团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2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3月13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宁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建议2017年公司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60,453,452.16元(含税),以2018年1月A股IPO之后总股本3,938,917,038股进行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元(含税)。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全体独立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潘宁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潘宁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股东代表监事NG,ELLEN HOI YING(吴凯盈)女士2017年度的薪酬,股东代表监事NG,ELLEN HOI YING(吴凯盈)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巢艳萍女士2017年度的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巢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监事陈岗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独立监事陈岗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监事郑洪涛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独立监事郑洪涛先生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全体独立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全体独立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批准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至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全体独立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2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天津

红星美凯龙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红星美凯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红星物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天津红星物流因“天津红星美凯龙电商物流结算中心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下同)1.2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贷款年利率按照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规定利率执行,贷款用途为用于天津红星美凯龙电商物流结算中心项目建设,天津红星物流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津(2017)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10603号】提供抵押担保, 项目建成后补办整体物业抵押(以下简称“本次贷款”)。公司拟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苏州康耐登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康耐登”)拟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苏州康耐登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担保期限自《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本次贷款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天津红星美凯龙物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红星物流成立于2016年9月5日,法定代表人:陈立航;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北华路朝阳道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上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上海物流”)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天津红星物流100%的股权,为唯一股东。天津红星物流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普通货运;装卸、搬运服务;房屋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家居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星上海物流成立于2015年11月19日,法定代表人:刘用;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德丰路299弄3号8层803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红星上海物流60%的股权,苏州康耐登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红星上海物流40%的股权。

天津红星物流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根据天津红星物流2017年12月的财务报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红星物流的总资产为58,287,556.04元,总负债为8,396,839.42元,净资产为49,890,716.62元,资产负债率为14.41%。2017年1月至12月,天津红星物流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98,685.12元。

根据天津红星物流最近一期月度报表,截至2018年2月28日,天津红星物流的总资产为58,618,199.47元,总负债为8,739,668.45元,净资产为49,878,531.02元,资产负债率为14.91%。2018年1月至2月,天津红星物流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2,185.60元。

本公司间接持有天津红星物流60%的股权,天津红星物流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天津红星物流的股权结构如下:

红星上海物流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2亿元;

担保期限:自《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本次贷款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融资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间接控股子公司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天津红星物流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本次担保有助于提升天津红星物流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其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38,36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8,36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分别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28.16%、23.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2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

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霞”)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沙金霞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长沙东塘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下同)4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贷款年利率以提款时点的资金价格为准,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6.5%,贷款用途为用于长沙金霞项目的建设,长沙金霞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为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099495号)以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以下简称“本次贷款”),公司拟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沙金霞成立于2016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许光达;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宿龙桥社区4楼418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整,公司出资12,000万元整,占长沙金霞100%股权。长沙金霞的经营范围包括:家具、五金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销售;场地租赁;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金霞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根据长沙金霞的2017年12月的财务报表,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沙金霞的总资产为15,564.33万元,总负债为3,612.73万元,净资产为11,951.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21%。2017年1至12月,长沙金霞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42.34万元。

根据长沙金霞最近一期月度报表,截至2018年2月28日,长沙金霞总资产为19,472.70万元,净资产为11,945.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65%。截至2018年2月28日,长沙金霞实现收入0元,实现利润-6.03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4亿元;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长沙金霞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本次担保有助于提升长沙金霞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其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38,36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8,36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分别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28.16%、23.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