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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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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8-006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红雯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骆斌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3,865,027.85元(母公司),加上前期公司未分配利润1,801,993.73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667,021.58元。

本年度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351,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派发3,513,000元。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环境报告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8-007公告,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8-008公告,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17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该所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自从本公司发起设立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受聘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在公司2012年度推行内控制度以来,该所也受聘为本公司的内控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卢卫伟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提名并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杨毅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14:00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18-009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8-007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完成关联交易额约为4,4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简称“罗伯特公司”):注册资本为121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471.9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金的39%。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卷烟纸系列及其相关纸种。

(2)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简称“维奥拉公司”):注册资本122万美元,本公司出资24.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0%。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编织品、木塑制品及其它各类产品,以及技术咨询。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罗伯特公司、维奥拉公司均为本公司参股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沈志荣、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在罗伯特公司担任董事长和董事,沈志荣在维奥拉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较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目的、对公司影响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关于2018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

1、向关联方购买产品:

主要是利用公司现有销售能力,在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同时销售购自关联公司产品等;其次,向关联公司购买部分包装材料,用于产品包装。

2、向关联方销售水、电、汽和提供仓储服务等:

系利用公司现有的发电、供水、产汽和设备维修系统,就近为关联方提供相关服务,利用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和仓储等的富余能力为关联方提供服务;

销售纸产品系供关联方加工后出售。

以上关联交易,可充分发挥公司装备及生产能力,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还能就近提供服务以节省双方经营成本,也有利于双方降低经营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可能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4、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符合市场化和公平性为原则,有市场价格的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可以参照的,在合理的成本加上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在授权范围内,公司分别与以上关联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五、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考虑到生产经营的合理增长,预计2018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6,0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购买产品、包装材料5,000万元;向关联公司销售水、电、蒸汽、木浆、纸产品和提供仓储服务等,发生金额1,000万元。

1、向罗伯特公司供应水、电、蒸汽等能源产品,2018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为罗伯特公司代理卷烟纸系列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2018年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3、向维奥拉公司采购包装产品,2018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

相互经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担保有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20,000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继续与新湖中宝建立相关担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此次相互担保以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为限。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湖中宝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的销售。 实业投资,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石化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家俱、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竹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机电设备、黄金饰品、珠宝玉器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业务,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软件的研发、技术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注册资本:8,599,343,536.00元,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6,880,684,843.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020,873,492.47元,营业收入9,324,876,869.22元,净利润1,760,364,456.55元。(未经审计)

公司与新湖中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继续与新湖中宝建立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此次相互担保以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为限;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双方可以互相为对方提供担保,也可以要求对方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一方要求对方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应同时向对方提供等额反担保;互保的期限:签署日在2020年6月30日前各自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向银行间接融资中,必须与有良好信誉和经营业绩的公司建立一种稳定的相互担保关系。新湖中宝资产状况、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良好,与其建立互保关系,能提高本公司融资能力、有效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经营能力。本次互保,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和不可控制的风险,在实施过程中本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本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时,均能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能够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3]56号文、证监发字[2005]120号文以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500万元。

其中:公司为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500万元;公司为新湖中宝提供担保30,000万元,。

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26%。

无逾期担保。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18- 009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3日

至2018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3月30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登记地点: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8 年4月16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3)联系人:姚名欢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8-010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祺琪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7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