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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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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2018-02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8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换届选举,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如下:

提名徐增增、刘振光、刘策、卢玉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金文洪、李敏、梅丽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增增,女,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原油科副科长,上海龙宇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获“中国百名杰出女企业家”、“中国优秀女企业家”、“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等称号。现任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石油产品贸易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联合会副会长,公司董事长。

刘振光,男,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哈尔滨炼油厂职员,上海龙宇石化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龙宇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

刘策,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先后于华东理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学习,复旦大学 MBA。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

卢玉平,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中级职称,无境外居留权。曾在上海虹桥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华源集团地毯有限公司,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广州鼎尚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工作;自 2009年起,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金文洪,男,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太平洋资财管理公司高级顾问、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再保部总经理等职。2013年 1月至今,金文洪先生兼任信诚人寿保险公司董事。自 2014年6月19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敏,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等职,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李敏先生同时兼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85)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15 年2月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梅丽君,女,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三维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药集团原料药事业部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顾问,默沙东中国总裁顾问,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年 2月 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18年3月2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8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提名范娟萍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燕莉、张锋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会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范娟萍,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上海农工商集团长江总公司上海长江仪表厂劳资科干事、工会干事、总经办办公室主任助理、团总支副书记;上海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人事主管;上海盛龙船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陈燕莉,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于上海中电大酒店、上海艾格服饰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2010年7月加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盛龙船务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12年11月起,任职公司财务部。

张锋,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广东美的集团安徽分公司市场推广,美的客车公司业务主办。2009年5月起任职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船加油事业部业务主管、业务部经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7月5日,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宇燃油”)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932,922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完成本次股份发行,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239,114,597股,发行价格为1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5,419,992.02元,扣除承销费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6,034,356.15元。2016年9月19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733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暂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000.0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意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款项共计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8 年2 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进入设备安装阶段,根据工程计划的进度安排,部分募集资金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拟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0,000万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按期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高风险投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续任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龙宇燃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龙宇燃油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03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0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630 号莎海国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

至2018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 年3月22日、2018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01、9.02、9.03、9.04、10.01、10.02、10.03、11.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利用交易系统或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登记时间:

2018 年4月 16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

5、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10 号汤臣金融大厦 25 楼公司董办

电话:021-58301681,传真:021-5830881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2、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