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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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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简称“公告”)。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该政策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且本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不会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为“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本公司2017年度仅涉及损益科目间的调整(将796.50万元营业外收入调整到其他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将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7年度的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新设增加巴中市巴泰建设有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阳市蜀南诚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因处置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6%股权丧失控制权,相应减少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共计3家子(孙)公司(自2017年11月1日起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公司2017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8-014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分别于2018年3月12日及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到11人,董事唐勇先生因紧急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周黎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会议由董事长周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按照境内会计准则,2017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88,436,674.42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人民币0.2905元,较2016年下降约15.16%,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27,008,542.82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0元(含税)。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为:

1、提取公积金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2,700,854.2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38,102,562.85元。

2、现金股息分配方案

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27,008,542.82元,按40%的比例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6,205,125.69元,按本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3,058,060,000股计算,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05,806,0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5.22%,约占2017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42%。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3、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一七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4万元整(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二○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二○一七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外二○一七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及内控检查总结报告等,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在不断优化和完善,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我们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审议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二○一七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要求,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对口帮扶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达格娘村。

同意本公司:捐赠人民币370万元,作为达格娘村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或改善资金,以支持该村村道改建、安全饮用水改造、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捐赠人民币130万元,参与阿坝县金融扶贫集体经济项目,捐赠款项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将用于支持达格娘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设立教育医疗基金以及贫苦户兜底。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八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一八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的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一八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国内审计师,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八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的国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八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国际审计师,我们认为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八年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8年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安全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车辆、其他设施等,截止2017年末,需报废固定资产总计原值人民币52,565,656.44元,累计折旧人民币48,798,418.46元,净值人民币3,767,237.98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间接融资及开具保函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按照优化资本结构的要求,根据资金综合成本、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在申请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的间接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资管计划等。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四川成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筹备二○一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第(一)、(三)、(四)、(五)、(十)、(十一)、(十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8-015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分别于2018年3月12日及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兵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查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按照境内会计准则,2017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88,436,674.42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人民币0.2905元,较2016年下降约15.16%,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27,008,542.82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为: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2,700,854.2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38,102,562.85元。按前述比例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6,205,125.69元,按本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3,058,060,000股计算,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05,806,0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5.22%,约占2017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42%。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审查通过《关于境内外二○一七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查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查通过《关于二○一七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查通过《关于二○一八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查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一八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年度的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查通过《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八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的国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查通过《关于审查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四川成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上述第(一)、(二)、(三)、(六)、(七)、(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8-016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7年度的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颁布的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

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区分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均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增加相关内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按照相对应会计准则规定的衔接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且本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因此不会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执行仅涉及损益科目间的调整(将796.50万元营业外收入调整到其他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将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及确认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财政部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1] 数据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

[2] 数据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

[3]“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五纵”综合运输大通道包括南北沿海运输大通道、京沪运输大通道、满洲里至港澳台运输大通道、包头至广州运输大通道、临河至防城港运输大通道;“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包括西北北部出海运输大通道、青岛至拉萨运输大通道、陆桥运输大通道、沿江运输大通道、上海至瑞丽运输大通道。

[4] 数据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5] 数据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6] 数据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7]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初步核算结果

[8] 数据来源: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初步核算结果

[9] 数据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10] 数据来源: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初步核算结果

[11] 数据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

[12] .“一带一路”251行动: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锁定20个国家进行重点开拓、深度开拓;优选50个重大项目开展重点跟踪、强力促进;精选100家优势企业实施重点引导、形成示范,全面提升四川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