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1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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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②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9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附注1)
■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1)本次交易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公司”)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
(2)本次交易标的:银华基金租赁东北证券交易席位、东北证券代销银华基金金融产品。
2.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1)银华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8.9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任银华基金董事。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银华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8.9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任银华基金董事。
银华基金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注册资本222,2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2,991,911,140.09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187,218,329.38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657,601,549.59元,营业利润537,189,690.84元,净利润400,915,952.29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席位租赁费用及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参照行业惯例执行,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7年,公司通过向银华基金出租交易席位取得租赁收入7,004,999.44元,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取得劳务收入43,802.58元。
2018年,公司拟继续向银华基金出租交易席位,产生的交易佣金金额尚无法预计,席位租赁费用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代销金融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其解读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增加相关报表项目并调整前期列报。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二)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其解读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起开始按照文件要求增加相关报表项目并调整前期列报。
(三)变更内容
1.资产负债表新增如下报表项目
(1)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在资产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新增“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在负债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利润表新增如下报表项目
(1)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2)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上述两个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3.利润表调整以下报表项目内容
(1)“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该项目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四)变更影响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持续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上年金额1,362,089,505.60元,本年金额702,702,988.60元。终止经营净利润上年和本年均无金额影响。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当期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列示金额-55,420.43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上年金额365,930.18元,调减上年营业外收入金额375,501.62元,调减上年营业外支出金额9,571.44元。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本期列示金额359,000.00元。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