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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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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企业名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炜

注册资本:264,125.2316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加工、销售、维修、测试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装潢材料批发与零售,自有房产租赁,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东方明珠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19,797.7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257.5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545,592.2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60,464.8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出自《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全劲松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805室

经营范围:照明技术咨询及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利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生产设备的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照明产品、电源产品、电器产品、电工类产品(开关、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电工胶布)、五金产品、水管产品、取暖产品、装修建材产品、显示屏、车船用照明产品、杀菌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装卸、搬运服务。

兆驰照明于2017年3月28日成立。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66.0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063.5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32.3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76.50万元人民币。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8月18日、10月13日,本公司与东方明珠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东方明珠以 220,000 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2016年11月,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934.6909 万股,东方明珠认购数量为 17,915.3095 万股,持有公司 9.89% 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规定,故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全劲松先生间接持有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46.00%的股权,且为其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三)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故兆驰照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采购会员及内容服务,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兆驰照明为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本公司结合其主要经营情况及发展模式进行分析,兆驰照明经营状况良好,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形成坏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关联销售、采购: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设备、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提供劳务: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及产品服务、采购产品、提供劳务服务、接受劳务服务等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双方业务规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全劲松先生、许峰先生均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18年4月20日14:30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00至2018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振宇、罗希文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112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