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86 公司简称:华正新材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母公司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4,242,546.88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覆铜板、绝缘材料和热塑性蜂窝板等复合材料及制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计算机、通信、电工电气、仪器仪表、消费类电子、交通物流等终端市场。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公司注重产品的迭代升级,致力于研发、设计能力与产品应用领域的双向提升拓展。

同时,公司依托于扎实的市场开拓基础,及时洞察市场需求,持续推进在新材料领域的延伸,逐步完善产业的战略布局。

凭借自身的研发能力、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稳定的质量等综合技术优势,公司正逐步由单一复合材料及制品供应商向高端电子基础材料和特种复合材料等新材料应用领域总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立足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制,坚持以技术管理和产品开发管理相结合,采用基于平台的异步开发模式、矩阵式跨部门协同运作、集成式互联思维,实现板块技术共通,结合供应链与客户端整体需求,进行系统性的产品研发,高效的为产品开发提供产品所需要的技术资源支撑,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支撑公司产品线的持续增长。产品开发过程大致包括前期市场调研论证、项目立项、产品设计、过程开发、量产准备等阶段。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铜箔、玻纤布、树脂、铝板和复合纱等,由公司采购部负责向供应商采购。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和定制情况制订销售计划,生产和技术部门则根据产品生产要求确定原料种类、质量和数量等要素,两者统筹后,采购部结合库存情况,制订采购计划并予以执行。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从订单接收到生产结束主要经过销售、工艺、计划、生产及物流等部门评审。销售部门接收订单之后,若为特殊规格或新产品,先交由工艺部门审核,评估生产能力及设计生产工艺,之后由营管部门根据已有订单情况,确定生产计划。最后,由生产部门按照不同工序进行分解,按照计划完成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客户专题讨论会、市场调研、顾客满意度调查、相关行业研究与期刊等多种途径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确定不同客户在产品质量、价格、交货周期、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个性化要求与期望,有针对性地进行客户开发和维护。产品销售采用直销、代理、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行业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一)行业格局与趋势”所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9,164.96万元,比上年增长24.21%,其中:

(1)覆铜板:

2017年公司生产覆铜板799.84万张,外协加工119.20万张,合计919.04万张,比上年增加3.76%;销售覆铜板909.04万张,比上年增加2.12%;营业收入102,745.11万元,比上年增加29.92%。

(2)导热材料:

2017年公司生产导热材料148.88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9.40%;销售导热材料137.36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3.34%;营业收入14,119.10万元,比上年减少8.92%。

(3)绝缘材料:

2017年公司生产绝缘材料3,185.76吨,外购26.01吨,合计3,211.77吨,比上年增加39.53%;销售绝缘材料2,931.86吨,比上年增加38.01%;营业收入12,611.16万元,比上年增加40.65%。

(4)热塑性蜂窝材料:

2017年公司生产热塑性蜂窝材料138.7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9.63%;销售热塑性蜂窝材料138.2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0.60%;营业收入19,675.73万元,比上年增加22.84%。

(5)产品贸易:

2017年公司实现贸易收入13.86万元,比上年减少97.3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企业应当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该准则,同时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经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将按该准则执行,目前公司暂未涉及此类事项。

(2)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经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已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报告期内发生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在财务报表列示时进行了调整,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金额为15,935,612.81元。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此通知规定,相应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在财务报表项目列示时进行了调整,从“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项目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通知规定进行了调整,报告期内,减少营业外支出6,913.58元,增加资产处置收益6,913.58元,2016年度未涉及此类事项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净资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外,报告期本公司无重要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家,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所述。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2家,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