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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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14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拟收购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预计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法尔胜,证券代码:000890)自2018年3月2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与本次重大重组的有关各方的商务谈判正在有序开展。同时,公司将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具体方案的相关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1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3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8日~2018年3月2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15:00 至2018年3月2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张越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139,822,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302%,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878,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3%。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80,503,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0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59,319,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51%。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并发行的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9,781,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6%;反对41,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7,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06%;反对41,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并发行的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81,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6%;反对41,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7,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06%;反对41,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