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47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授权委托2人,董事金川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卓逸群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军文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卓逸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渤海金控;证券代码:000415)于2018年1月17日开始起停牌。经初步判断,本次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31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4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目标公司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系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本次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股权转让及对渤海信托进一步增资,方案较为复杂,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且渤海信托资产规模较大,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量亦较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继续停牌事项,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2018年1月17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预计将在2018年7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平先生、闻安民先生、金川先生、郑宏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董事局全体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拟增持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海航集团董事局全体董事、海航资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渤海金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期限为自2017年12月13日起三个月内,增持金额合计8,670万元。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为避免上述增持事项涉及内幕交易,海航集团董事局全体董事、海航资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两个交易日后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对公司股票的增持计划,增持期限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两个交易日后的两个月内,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因海航资本持有公司2,158,823,675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集团为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平先生、闻安民先生、金川先生、郑宏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48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经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15:00至4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2.审议《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议案一至议案二已经本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议案1和议案2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郭秀林、马晓东: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渤海金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㈡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18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415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4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渤海金控;证券代码:000415)于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并于2018年1月1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号)。经初步判断,本次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3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方案论证及尽职调查的工作量较大,且涉及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号)。上述相关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上述相关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4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目标公司渤海信托系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本次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股权转让及对渤海信托进一步增资,方案较为复杂,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且渤海信托资产规模较大,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量亦较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因此,为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继续停牌事项,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2018年1月17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的控股权。渤海信托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237365;

3.成立日期:1983年12月9日;

4.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B座22-23层

5.法定代表人:郑宏;

6.注册资本:36亿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信息:海航资本持股51.23%,北京海航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6.67%,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10%;

9.主要财务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渤海信托总资产1,401,426.35万元、净资产1,154,385.9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13,586.26万元、净利润126,370.5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产权控制关系:渤海信托的控股股东为海航资本,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㈡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为渤海金控拟向海航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渤海信托部分股权,并可能涉及向渤海信托进一步增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可能涉及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目前,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

㈢标的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渤海信托主要从事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属于金融行业。

㈣本次筹划事项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在持续做大做强租赁主业的同时,通过入股渤海人寿、参股联讯证券等方式进入保险、证券等领域,已初步形成以租赁产业为主,保险、证券等多元金融业态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本次交易中公司收购渤海信托控股权为公司落实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信托公司作为联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的重要纽带,是资金运用范围最广的金融机构,公司此次收购渤海信托控股权可有效提升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加强公司各业态在客户资源、资产端、融资端、上下游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和协同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的营运实力、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㈤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海航资本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就渤海信托部分股权收购事宜基本达成一致。

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评估机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

㈦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就交易方案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论证分析。目前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事前审批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公司与标的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渤海信托

2.交易对手方:海航资本

3.交易方式: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海航资本持有的渤海信托部分股权。

4.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根据本次交易确定的方案进一步协商调整。

5.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主体的确定以及补偿事项的相关细节,将另行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确定。

6.股份锁定安排:海航资本因本次交易而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承诺予以锁定。

三、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顾问、审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选聘;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等。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目标公司渤海信托系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本次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股权转让及对渤海信托进一步增资,方案较为复杂,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且渤海信托资产规模较大,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量亦较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将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继续停牌事项,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2018年1月17日)起不超过6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争取在2018年7月1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若继续停牌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尚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前置审批风险、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等诸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50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成小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董事局全体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拟增持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海航集团董事局全体董事、海航资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渤海金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期限为自2017年12月13日起三个月内,增持金额合计8,670万元。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为避免上述增持事项涉及内幕交易,海航集团董事局全体董事、海航资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两个交易日后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对公司股票的增持计划,增持期限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两个交易日后的两个月内,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保证增持事项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做出的调整安排,有利于保持承诺事项的连续性和合规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