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81 公司简称:大丰实业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7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782万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44,030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2元(税前),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4,821.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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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文体设施整体集成方案解决商,主营业务包括智能舞台、建筑声学工程、公共装饰、座椅看台,公司拥有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维护的整体实力。随着公司“设计+制造+安装+售后”业务经营模式的日益完善,公司产品及其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目前共形成了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电气智能、座椅看台、装饰幕墙、智能天窗等多个门类、多个系列、多种规格的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文化中心、剧(院)场、文化群艺馆、图博馆、体育场馆、电视台、演艺秀场、主题乐(公)园等场所。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产品非标特征明显,同种产品系列、型号差异较大,需要根据客户提供的具体工况条件和工艺参数,自行组织产品设计,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进行原材料采购,产品直接销售给预订客户。公司经营模式是根据产品和市场特点,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实力、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生产运营上的扁平化、高效率、低成本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及外协采购计划,统一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所需原材料及零部件均为高度市场化的产品,因此公司的采购价格均按照最新的市场价格来确定。除少部分标准件保持一定备库外,公司原材料基本采用准时采购模式,准时采购的基本思想是只在需要的时候,按需要的量生产所需的产品,是在多品种、小批量混合生产条件下高质量、低消耗的生产方式,其核心是追求无库存的生产系统或使库存最小化。准时采购模式需要建立在供需双方互利合作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当需求方对原材料或半成品的需求产生时,有能力适时地从供应商处得到质量可靠的所需物料。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定制化、非标准化产品,所采用工艺和技术参数等需要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及产品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因此,公司除常规产品储备一定存货外,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完全根据销售合同来安排、组织生产。首先由技术部门根据客户需求的具体情况制定初步设计方案,并与客户就相关方案进行沟通,确定最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生产部根据技术图纸确定外购件清单和原辅助材料清单,并根据项目设计进度计划与生产采购进度将配置单提交采购部门;最后由生产部组织加工、制作,并进行装配。考虑到技术保密及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公司在产品生产中,由公司设计部门进行整体设计,将设备部件分为自主生产的核心部件、外购的通用部件、技术控制下外协件等。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公司一般将设备中重要工序、生产工艺相对复杂和技术附加值较高的核心部件由公司直接生产完成,由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质检,生产部负责协调、管理整个生产进度,以保证按时保质完成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均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以适应下游客户主要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市场特点。公司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各个省市均有业务员对市场信息进行跟踪。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产品的销售工作主要由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主要采取点对点的销售方式,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不通过代理商或中间商。公司产品大多以自有设计为主,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产品价格,根据客户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到客户通过验收。
(三)行业情况
目前,我国演艺设备市场的业务形式主要分为直接的设备销售和包含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两种方式。过去由于设备匮乏,消费者对舞台、剧场的整体设备要求不高。随着人们对文化演出审美水平的提高,对剧场、舞台的设计审美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使得舞台机械设备的建设不再是单纯的设备拼凑,而是包含设计、艺术、工程等诸多元素在内的系统集成,使得演艺设备市场逐渐从以单纯设备销售向以整体解决方案为主的方向发展。
未来国内体育设施建设、运营的主要方向是可持续发展,既要保障经济效益,又要关注社会效益。为满足以上要求,一方面,设施建设要注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管理模式的应用;另一方面,体育设施建设必须考虑赛后使用以及对公众开放的要求,在满足专业使用功能的同时,注重体育设施的多功能化,实现集约化管理和经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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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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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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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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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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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公司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2017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0,696万元,同比增长5.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11万元, 同比增长14.1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3,313万元,同比增长43.35%;净资产153,148万元,同比增长74.8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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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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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子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在其他权益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报告期新增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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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减少子企业:无。
报告期新增及减少子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9,782万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44,030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2元(税前),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4,821.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
董事会提出较低比例的现金分红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分配预案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演艺设备市场的业务形式主要分为直接的设备销售和包含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两种方式。随着人们对文化演出审美水平的提高,对剧场、舞台的设计审美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使得舞台机械设备的建设向包含设计、艺术、工程等诸多元素在内的系统集成演变,演艺设备市场逐渐从以单纯设备销售向以整体解决方案、EPC、PPP为主的方向发展。
2017年公司先后承揽了宁海文化综合体、赤峰市大剧院、丹江口市文体中心、松阳体育馆等PPP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运营周期长,对公司资金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决定采取较低比例的分红,以利于长远发展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2)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鉴于公司PPP项目投入面临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的经营现状,目前阶段采用较低比例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保障PPP项目资金投入,降低PPP项目资金成本,提高PPP项目收益水平,同时维持公司健康的资产负债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11、《关于审议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1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2-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9,782万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44,030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2元(税前),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4,821.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公司2017年度的分红预案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和战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主业优势的夯实。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1至8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此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构成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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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3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782万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44,030万元。
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2元(税前),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4821.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提出较低比例的现金分红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分配预案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演艺设备市场的业务形式主要分为直接的设备销售和包含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两种方式。随着人们对文化演出审美水平的提高,对剧场、舞台的设计审美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使得舞台机械设备的建设向包含设计、艺术、工程等诸多元素在内的系统集成演变,演艺设备市场逐渐从以单纯设备销售向以整体解决方案、EPC、PPP为主的方向发展。
2017年公司先后承揽了宁海文化综合体、赤峰市大剧院、丹江口市文体中心、松阳体育馆等PPP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运营周期长,对公司资金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决定采取较低比例的分红,以利于长远发展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2、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鉴于公司PPP项目投入面临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的经营现状,目前阶段采用较低比例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保障PPP项目资金投入,降低PPP项目资金成本,提高PPP项目收益水平,同时维持公司健康的资产负债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公司2017年度的分红预案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主业优势的夯实,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现象的出现。独立董事同意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主业发展趋势,同意公司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3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9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业务资格,在公司以往相关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相关费用水平合理,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3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尹温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尹温杰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尹温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现将公司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尹温杰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尹温杰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2017年5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7年8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办公地址:浙江余姚新建北路737号
联系电话:0574-62899078
联系传真:0574-62892606
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0日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公司三楼综合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
至2018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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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2018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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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现场登记时间: 2018 年4月20日(9:00-12: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
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18 年 4 月 20日下午 12: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温杰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315400
电话号码: 0574-62899078
传真号码: 0574-62892606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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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2月26号披露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司与浙江黄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成交社会资本方。根据招投标约定,该项目成交社会资本方需设立项目公司。公司拟设立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已经公司2018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4MA2A1HQW9B
住所:浙江省松阳县水南街道屏安东路7号
法定代表人:丰岳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6日
营业期限:2018年3月26日 至 2038年3月25日
经营范围:体育赛事和舞台表演的宣传、组织、策划,体育场馆和剧场(院)管理服务,文化、体育、艺术场馆的投资开发、经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演出经纪服务,票务代理,艺术和体育培训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学创作服务,舞台艺术创作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房屋中介服务。演出道具、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3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业绩及
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形式:网络形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以网络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2017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投资者也可在2018年4月2日—4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你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温杰
电话:0574-62899078
电子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