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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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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协议各方均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85.4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E0113号)。本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628.39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6)第E0145号)。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补充未来三年业务规模及门店发展所需资金”的投资规模调整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即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旅馆投资公司增资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仍全部用于发展锦江之星直营酒店;将募集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303,525.72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0.13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302,825.59万元。

注2: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及2017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投项目“补充未来三年业务规模及门店发展所需资金”的投资规模调整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将募集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续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51,818.07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1,189.68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50,628.39万元。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山西金广快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金广快捷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7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于2010 年9 月19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馆投资公司”)与山西金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广投资”)、山西金广快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广快捷”)签署了《关于山西金广快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旅馆投资公司以7,663.1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金广快捷40%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2,733.33 万元进入金广快捷注册资本,其余4,929.77 万元进入金广快捷资本公积;增资的同时,旅馆投资公司以5,747.33 万元人民币的对价受让金广投资持有的金广快捷3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广快捷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833.33 万元人民币,旅馆投资公司持有金广快捷70%的股权,金广投资持有金广快捷30%的股权。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金广快捷拥有11 家经济型酒店,客房总数1,397 间,全部门店位于山西省太原市。

于2012 年3 月16 日,旅馆投资公司与金广投资就金广快捷30%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旅馆投资公司以64,918,775.93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金广投资持有的金广快捷30%的股权,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1 年12 月31 日。截至2011年12月31日,金广快捷拥有13家已开业经济型酒店,客房总数1,661间。本次收购完成后,旅馆投资公司拥有金广快捷100%的股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支付对价大于购买日金广快捷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两次收购共计确认40,171,417.85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广快捷拥有28家已开业经济型酒店,客房总数2,678间。2017年度金广快捷实现营业收入7,378万元,净利润707万元。

鉴于“金广快捷”品牌未来不作为公司重点发展品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金广快捷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9,626,870.92元,并计入公司2017年度损益。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上述商誉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税前利润19,626,870.92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金广快捷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8-00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于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于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于2018年3月28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科目,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该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召开,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⑴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⑶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关于2018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董事对上述事宜回避表决。所涉及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期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计提金广快捷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执行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