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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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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02,916,725.95元,加上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9,271,476.92元,减去本年已分配现金利润40,384,151.91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439,759.79 元,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82,364,291.17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规定,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897,425,598.00股加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44,185,646后的总股本1,041,611,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从事业务

公司属于药品流通行业,主要从事药品流通业务,即从上游医药生产企业采购药品,然后再批发给下游的经销商、医院、药店等或通过零售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公司服务46000多家客户,已与排名前50位的药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市场覆盖苏皖闽鄂等地及云川部分地区,业务覆盖近70个城市,在华东区域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医药商业运作经验、资源和品牌知名度,业务规模位居国内医药流通业第六位。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以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业务以及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为主营业务。

1、医药批发

该类业务是指公司从国内外供货商采购产品,收到订单后及时安排物流配送服务。业务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机构、连锁药房及农村乡镇卫生院、药店、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统称第三终端)及商业分销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依托巨大的药品市场需求和区域性集团化企业的地缘优势,通过针对医疗机构的医药批发业务,公司在销售市场打响了品牌知名度,也为药事服务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打下良好基础。由于中国的医院占药品销售终端最大比重,且医院纯销方式符合“两票制”的医改政策的方向,故医院纯销业务仍将是公司未来药品批发的主要流通模式,也是我国医药商业最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

2、医药零售业务

该类业务终端分布在江苏省南京、徐州、扬州、盐城、淮安、南通等市以及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等地,主要通过直营店和部分加盟店连锁形式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医疗保健品等医药产品。公司拥有百信药房等九家区域品牌连锁机构,零售门店总数330多家。业务终端主要分布在苏皖闽等三省八市。加强自有终端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开展健康管理、慢病管理、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以承接医院处方社会化为目标,加快发展自有终端业务,夯实发展基础,巩固扩大区域地位。

3、医药“互联网+”业务

公司O2O和B2C电商平台在零售专业线进行推广复制,同时公司同步推动立足中药代煎代熬业务的“互联网+中药药事服务”平台和实现供应链协同服务的批发业态B2B电商平台,发挥公司品牌影响力及区域资源优势,嫁接已有并继续争取相关电商资质,积极研究探索,开发并实施以客户为核心、以健康管理服务为特征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2017年公司医药电商共计实现销售10,329.29万元,同比增加10.78%。

4、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

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是指公司建立以综合管理平台为龙头,以主营业务为主体的集中采购、分区域存储、统一配送、网络共享以及政府集中监控,面向医药企业、医药电商业务提供商提供物流配送服务业务。公司以社会化健康服务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南京医药具备三级仓储网络的现代物流设施及设备为基础,以符合新版GSP要求的药品保障体系为核心,整合资源,降低供应商物流成本,以提供快捷、规范的药品物流综合服务(含物流增值服务)实现业务增收。目前公司具备第三方物流资质的企业共5家,2017年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收入862.78万元,同比增加29.94%。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于2017年6月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6)》,2016年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增速略有回升。商务部药品流通统计系统数据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2016年度销售总额18,393亿元(含税),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4%,增速较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3,67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9.5%,增速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2017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纲领性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各项改革举措将全面推行,行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1、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模式加速转变。

行业业态重组将持续加速,批零业务一体化发展将成为主流。行业面临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的挑战,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企业管理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将受到严峻考验。

2、药品流通行业格局全面调整。

“两票制”政策的实施,将大幅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加速全行业洗牌过程,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并逐步倒逼药品零售、物流、电商行业加速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进程,最终实现行业格局的全面调整。

3、医药供应链管理服务加速升级。

药品流通企业将逐步运用全局供应链思维,建设供应链一体化管理平台;将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合作共赢、高效便捷的智慧物流生态体系,构建信息化、数据化、标准化、开放化、平台协同化的医药物流信息互联网共享体系,逐步向卓越的医药供应链服务商转型。

4、医药电商跨界融合进程持续推进。

“处方药+电子处方+医保在线支付”的三方信息共享模式或将成为下一个药品零售业务增长点。医药电商企业将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借助网络及信息技术优势,建立基于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的线下实体药店网络和药品配送网络,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和患者健康服务体系,加快线上线下融合进程。

5、药品零售经营方式不断创新。

医疗机构、医保机构、零售药店三方信息共享试点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行将为药品零售行业发展提供重要机遇。发展新业态、组织新产品、打造新环境、运用新技术、尝试新模式和新营销、拓展新领域将成为主流趋势。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的健康咨询、用药指导、数据检测、辅助诊断等专业药事服务也将催生更多“新零售”模式。

6、行业基础建设作用日益增强。

加强行业基础数据建设将带动行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资源的充分融合,为药品流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将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同时预先培养或积极引入具有医、养、护及健康管理专业背景的综合性人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是公司进入“十三五”发展阶段、加速转型创新的关键之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全流域企业广大干部员工紧紧围绕既定战略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面对“两票制”及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政策影响,稳固主业市场,深耕区域网络,探索模式创新,推进风险控制,总体实现主营业务稳步增长,企业继续健康稳定发展,业绩持续向好。

(一)经营业绩基本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73亿元,同比增幅2.82%;实现利润总额4.40亿元,同比增幅29.49%,其中实现权益净利润2.39亿元,同比增幅32.73%;总资产159.25亿元,净资产27.78亿元,同比增幅5.77%,确保了股东资产保值增值;人均劳效水平继续呈上升态势。

(二)多措并举,积极应对“两票制”政策影响;网络建设有序推进并有实质进展

苏皖闽三省是国家医改首批试点省份,也是公司目前三个主要业务区域, “两票制”及药品招标政策造成公司销售增速放缓(其中安徽、福建两省分销业务收入下降约8亿元)。面对上述情况,公司多措并举,积极应对。一方面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将分销业务转化为医疗机构销售业务(医疗机构销售业务同比增长约16%),业态结构的变化使得公司毛利率由2016年的5.63%上升至报告期的6.11%;另一方面,公司实施 “区域市场覆盖率提升项目”,公司医疗机构和零售平台在年内新增有效客户3,300余家,同比增长近18%;在江苏、湖北相关区域设立分、子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网络布局。

(二)药事服务持续创新并深化项目成果;零售平台创新经营模式并强化药学服务管理

公司在与省内部分三甲医院及相关业务区域医疗机构重点药事服务项目不断深化合作,保持一定市场优势;南京区域中药药事服务取得新进展,服务医疗单位41家,年处方数约20万张、销售近4,700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0%和34%。

继续加强自有终端建设,新开零售门店29家。推进药学服务管理模式,药学服务门店工作全面展开;固化慢病管理盈利模式,为会员提供专业的患教信息和购药指导,逐步提升顾客粘性和用药依从性。“新零售”药房在南京金鹰世界试营业。

(三)推进医养结合和PBM(医药福利管理)项目,立足主业创新发展

安徽区域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南京区域与江苏省中医院合作共建“中医药文化健康宣教基地项目”有序推进;与相关技术方及全国县域人文医院典型代表南京小行医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并服务于医改的PBM模式。

(四)加快物流中心建设,发展现代标准化医药物流

公司年内荣获省经信委授予的“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已建立“温湿度集中管控体系”,实现对下属主业子公司物流温湿度风险的可视管控,确保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在相关物流中心建设方面,南京新物流中心建设全面展开,完成合同建设进度超90%;南通健桥物流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并获得“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资质;福州地区物流中心项目正式启动。

(五)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为业务开展做好支撑服务

公司信息化工作主要围绕“医疗+互联网”项目建设、批发与零售业务系统建设、公司重大项目建设、药事服务创新及基础设施管理等方面展开。其中完成处方社会化平台一期功能及网络轻问诊系统的开发;推进供应链和运营可视化系统建设,规划建立统一的“供应商服务系统”;推进零售CRM会员管理系统建设;集团版B2B电商平台上线运行。

(六)推进并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该项目于2017年6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8月下旬获正式批文,11月初启动发行,年末前完成会后事项审核及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募集,最终于2018年2月初完成发行,募资总额近9.39亿元。

(七)全面强化综合管理,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1、持续推进母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确保“三会”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上市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规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及防范决策风险。

2、加强集团化管控力度,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开展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制度及流程再锻造,为企业规范治理和健康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3、有序推进全流域审计专业线垂直管理体系建设。母子公司全年共开展审计项目61项;组织实施国资委要求的三年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公司荣获“南京市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称号。

4、坚持“全方位优质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的质量方针,继续推行目标管理,构建责任明晰的母子公司质量责任体系以及立体式质量安全防范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采取自查与模拟飞行检查相结合方式,年内完成12家一级子公司飞行检查。

5、加强财务专业线风险管控,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继续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财务检查区域化工作初显成效。积极调整融资方案,降低财务成本两千余万元;努力提高银行授信规模,开展金融创新合作;继续深化“票据池”管理,节省资金成本七百余万元,管理效益凸显。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民主推荐、考核考评、竞聘等方式开展人才选拔任用工作;开启外派财务总监等关键核心岗位轮岗先例。配合公司创新业态及项目发展需求,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为企业发展输送“新鲜血液”。

7、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在部分子公司实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机构能力建设,保障企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

(八)抓好党建创新创效,打造党建工作品牌

公司党委立足创建跨区域、集团化党建新模式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紧紧围绕服务经济中心,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护航与助力企业年度目标的实现。公司党委下属百信药房城北党支部,通过“党员进社区、延伸药学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党建特色活动,成为窗口服务型企业党建特色支部。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6月12日起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2、采用新政府补助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如下:

公司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

除上述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参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3 公司简称:南京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