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5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发出,于2018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长租公寓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55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长租公寓资产证券化业务,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条款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储架额度:拟注册储架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含);
2、拟挂牌转让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基础资产:信托受益权;
4、产品期限:不超过20年,具体各期资产支持证券年限情况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6、发行对象:资产支持证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7、首期发行方案:
(1)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慕盛(北京)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盛北京”)以对福悦居(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悦居”)的100%股权及其对福悦居享有的相关债权设立财产权信托,并以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2)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9亿元;
(3)公司作为总租人整租福悦居持有的位于北京市的65套房产,并与福悦居委托慕盛北京为标的物业的运营管理提供服务。公司担任本次专项计划的优先收购权人,享有对全部信托受益权的优先收购权,并向专项计划账户支付相应的权利对价金。同时,公司担任流动性支持机构,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退出承担流动性支持义务。
(二)同意或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或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依法合规全权办理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工作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标的物业运营保障协议、流动性支持协议、收购协议、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债务承担协议、尽职调查承诺函等,并同意公司按照前述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及调整交易主体、交易方案、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
3、同意授权并指示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关的、在中国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下于中国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审批、登记、备案和/或任何形式的程序;
4、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或职员在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签署日之前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有关的所有行动在各方面均被批准、认可、核准和通过,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批准通过。
(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禾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禾”)与福建森鑫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鑫源贸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天津泰禾将其持有的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锦辉置业”)100%股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森鑫源贸易,森鑫源贸易向天津泰禾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100万元,同时森鑫源贸易将以人民币86,739.20万元承接泰禾锦辉置业的全部负债,本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87,839.2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泰禾锦辉置业股权,泰禾锦辉置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5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长租公寓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或“公司”)拟开展长租公寓资产证券化业务,即通过公司聘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泰禾集团长租公寓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本次专项计划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获得其无异议函后实施。
本次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泰禾集团长租公寓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资产支持证券上市交易。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储架额度:拟注册储架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含);
2、拟挂牌转让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基础资产:信托受益权;
4、产品期限:不超过20年,具体各期资产支持证券年限情况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6、发行对象:资产支持证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7、首期发行方案:
(1)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慕盛(北京)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盛北京”)以对福悦居(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悦居”)的100%股权及其对福悦居享有的相关债权设立财产权信托,并以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2)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9亿元;
(3)公司作为总租人整租福悦居持有的位于北京市的65套房产,并与福悦居委托慕盛北京为标的物业的运营管理提供服务。公司担任本次专项计划的优先收购权人,享有对全部信托受益权的优先收购权,并向专项计划账户支付相应的权利对价金。同时,公司担任流动性支持机构,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退出承担流动性支持义务。
三、同意或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或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依法合规全权办理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工作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标的物业运营保障协议、流动性支持协议、收购协议、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债务承担协议、尽职调查承诺函等,并同意公司按照前述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及调整交易主体、交易方案、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
3、同意授权并指示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关的、在中国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下于中国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审批、登记、备案和/或任何形式的程序;
4、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或职员在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签署日之前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有关的所有行动在各方面均被批准、认可、核准和通过,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批准通过。
四、专项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能够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更好地开展。
五、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受国内宏观经济、金融、证券市场政策、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影响,本次专项计划可能存在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资信风险等。
本次专项计划项目涉及创新型的金融模式,申请、审批及发行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专项计划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机关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本次专项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5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3:00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长租公寓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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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夏亮、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731800
邮编:35001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议案1的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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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5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28号、2018-44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3月30日,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买入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