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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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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96,4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三类业务,一是牛磺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环氧乙烷的生产和销售;二是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国外保健食品的进口与销售;三是与健康领域相关的股权或实业投资,以及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截至目前,牛磺酸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其研发、生产和销售仍为公司的主要业务。

(一)牛磺酸产品

牛磺酸又称牛胆酸,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是一种含硫的非蛋白氨基酸,在人体内起重要作用。牛磺酸具有强肝利胆、解热与抗炎;改善内分泌状态,增强人体免疫力;维持正常生殖功能;降压、降血糖、强心和抗心律失常;促进婴幼儿脑组织、智力及视网膜发育;提高神经传导和视觉功能,抑制白内障的发生发展;提高肌肤免疫力,抵抗外界环境对肌肤的侵袭作用等。牛磺酸这些独特生理、药理功能决定了它在医药、食品添加剂、饮料及营养品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和市场。在国外,牛磺酸已被广泛关注并应用于食品和饮料行业,并且美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已规定在婴幼儿食品中必须添加牛磺酸。在国内,随着牛磺酸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知认可,以及市场应用的拓展等,牛磺酸的市场需求可能将持续增长。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牛磺酸生产基地,占50%左右的市场份额,其产品80%以上用于出口。公司注重贴近客户、了解客户,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提供差异化的产品或服务,销售逐步从以经销商为主转向最终客户和经销商并重的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客户粘性,稳固市场份额。

(二)环氧乙烷产品

环氧乙烷是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之一,多用于生产乙二醇、表面活性剂、乙醇胺等产品。由于环氧乙烷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及储运和运输的限制,而且不宜长途运输,几乎没有进出口。环氧乙烷是生产牛磺酸的主要原料之一,但其在牛磺酸产品的应用只是其应用领域中很小的一部分。

公司环氧乙烷装置产能为4万吨,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牛磺酸生产原料的供应,确保牛磺酸持续稳定生产。目前,环氧乙烷市场总体供过于求,公司环氧乙烷产销长期倒挂,该项目持续发生亏损。2017年,环氧乙烷装置运行7个月,开车时间同比增加较多。

(三)保健食品

子公司永安康健主要从事保健食品及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国外保健食品的进口和销售,新增OEM/ODM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深耕实业符合国家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也是公司一直坚持的发展理念。融合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提升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日益成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是未来工业的发展方向。在维持现有业务稳中求进的基础上,董事会制定了“大投入、大发展、新跨越”的发展目标。2017年初,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及结合对先进制造领域的考察,公司正式启动“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融合新工艺,并运用大量自动化、智能化的先进制造技术,进一步增强在牛磺酸领域的优势地位。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部分车间已经进入调试,为加快推进联合试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7年,公司上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营收规模和效益均创下历史新高。

2017年,公司仍然保持牛磺酸市场的优势地位,抓住牛磺酸价格全面上涨的机遇,实现营业收入932,771,728.8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9.78%,而原辅料价格也不断上涨,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也增加45.05%。报告期,实现营业利润151,822,165.8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2.6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150,739.8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3.74%;每股收益0.7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5.15%。环氧乙烷装置运行7个月,同比减亏34%。永安康健OEM业务量相对年初目标几乎翻倍,健美生跨境电商业务增长54.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在加拿大多伦多新设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艾诺维股份有限公司(INOYAN LABORATORIES INC),子公司雅安投资新设艾诺维康健(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15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永海、孙新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王大宏先生、孙新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2018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 2017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完成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8]第2-0092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1,464,860.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6,498,752.12元,减去2017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146,486.01元,分配2016年度股利19,645,5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3,171,626.1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拟以总股本196,455,0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98,227,500股;以累积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19,645,50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96,455,000股增加至294,682,50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转增金额没有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此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1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事,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国森先生主持,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对公司提交的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1,464,860.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6,498,752.12元,减去2017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146,486.01元,分配2016年度股利19,645,5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3,171,626.1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拟以总股本196,455,0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98,227,500股;以累积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19,645,50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96,455,000股增加至294,682,50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转增金额没有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安全环保工作是公司生产和发展的基础。2017年公司制定了全年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及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并在全年的工作中进行全面落实,由公司领导挂帅,大力推行安全、环保工作标准化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环保优先、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环境保护原则;坚持实行安全环保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了“公司--部门(事业部)--车间--班组”四级管理体系和事故连罚的绩效考核。

2017年公司在安全环保方面投资达2000多万元。一、安全方面:完成了牛磺酸事业部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提高重点工段和岗位的自动化水平,以便出现风险因素时能自动切断并联锁生产装置,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全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6.5%,轻小事故下降率达到81.8%;二、环保方面:完成烟气脱硫脱硝的技术改造并取得环评验收批复及安全设施验收,保证烟气达标排放。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清污分流工程,将清净下水和污水彻底分开,公司污水处理、烟气排放、固废处理等各项环保工作均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主动将污水、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在公司大门口安装显示屏,环境监测数据在线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

2017年公司投资5.4亿元的“年产3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加强了安全、环保、自动化、智能化设计,从工艺设计、破土动工到设备安装调试历时不到一年时间,项目建设创新速度,并已取得《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项目建成后通过释放产能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牛磺酸市场的影响力;强化员工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知识培训,实现了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公司安全环保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常态化。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1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规定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同时公司将按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