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泰合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3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1,021,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31,021,37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60,327,786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18年4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4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1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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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560,327,786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06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
咨询联系人:刘渝灿
咨询电话:028-66616680,028-66616656
传真电话:028-66616656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泰合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4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1、本次交易总体方案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成都业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康置业”)100%的股权出售给四川温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温资”),四川温资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
2、本次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具体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作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予以确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业康置业100%的股权。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业康置业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639.97万元,评估值为35,248.02万元,评估增值5,608.05万元,增值率为18.92%。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最终确定业康置业100%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43,000万元。
3、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对价为43,000万元,由交易对方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根据泰合健康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本次交易对价将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分三次支付: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8,000万元;2、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7,000万元;3、交易对方应在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8,000万元。
4、标的资产交割
(1)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且公司收到四川温资支付的第一期、第二期标的资产的股权转让款(合计35,000万元)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配合四川温资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变更登记需由公司出具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所需之工商登记备案文件、标的资产的股东名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
(2)转让方在提交工商变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与行使标的资产相关权利及行使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权相关的全部必要文件交付给受让方,以确保受让方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及参与经营管理;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安排,以标的公司股权之工商变更登记变更日为准进行分割,该日之前的债权债务(包括标的公司在该日之前发生或实施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该日之后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在计算相应指标时,应当以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期末净资产额、当期营业收入作为分母。”
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泰合健康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并于2016年12月26日经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与广安思源酒店签订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将位于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的华神大厦房地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对其进行转让。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华神大厦房地产及附属设备设施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6]第0305号】,上述房产及附属设备的评估价格9,766.79万元,公司以该评估价值将其转让。
本次交易及前12个月内出售资产累计计算后资产净额为31,829.16万元,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净额58,335.01万元的54.56%,超过50%,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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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泰合健康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本次标的资产因成立于2017年5月,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17年5-9月的财务报表;
注2:泰合健康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净额均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3:华神大厦为非股权资产,不适用营业收入指标,故只按照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计算指标。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支付对价为现金,交易对方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市规则》,交易对方非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7、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且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四川华神集团,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王仁果、张碧华夫妇,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
1、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17年11月22日,交易对方四川温资内部决策机构作出决定,同意四川温资受让泰合健康持有的业康置业100%股权。
(2)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
(3)2017年12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
2、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交易对方四川温资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7日向上市公司支付第一期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和8,000万元,合计18,000万元;四川温资于2017年12月20日向上市公司支付第二期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17,000万元;四川温资于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22日和2018年3月27日分别向上市公司支付第三期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和4,000万元,合计8,000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四川温资应在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即:延期付款期间)完成第三期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8,000万元的支付,四川温资同意按照应付未付款项×0.27%。/日×实际延期付款天数向上市公司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179.28万元,并已于2018年3月28日完成支付。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收到四川温资支付的本次交易全部股权转让款合计43,000 万元及延期付款补偿金179.28万元。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结果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和后续安排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7年12月26日,业康置业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CQ3XE3D),上市公司持有的业康置业100%股权已过户至四川温资名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四川温资已持有业康置业100%的股权。
(2)后续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四川温资已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上市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及《重组报告书》披露的相关承诺。
2、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的相关事宜。
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
4、关于期间损益的认定及其实施结果
《股权转让合同》关于本次交易过渡期损益的相关约定情况:
(1)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完成资产交割日(包括当日)止所产生的损益由转让方承担和享有。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标的资产未分配利润及所产生的负债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2)过渡期间,转让方及受让方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对标的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对目标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标的资产对应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过渡期间业康置业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过渡期损益已经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由交易双方承担和享有。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出现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涉及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目标情况。
三、人员更换或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选举李小平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审议通过,选举李小平担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2018年2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董事长、总裁胡远洋先生的辞职报告,胡远洋先生为了更加专注地把精力放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上,申请辞去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按照相关规定,胡远洋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生效。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重组实施过程中以及实施后,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重组实施过程中以及实施后,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7年11月30日,本次交易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双方均已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六、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过程中,相关方出具了《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等承诺,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相关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后续主要事项如下:
1、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及《重组报告书》披露的相关承诺;
2、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八、独立财务顾问对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对本次交易实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泰合健康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已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次交易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延期付款补偿金;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交易相关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九、法律顾问对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锦天城(成都)律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泰合健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交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批准、授权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目标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四川温资已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延期付款补偿金;相关各方在本次重组过程中作出的承诺,相关各方应继续各自履行;在本次交易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
十、备查文件
(一)经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二)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证明;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四)《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泰合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5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健康”或“上市公司”)向四川温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温资”)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成都业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康置业”)100%的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12月26日,业康置业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CQ3XE3D),上市公司持有的业康置业100%股权已过户至四川温资名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完成过户。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已收到四川温资支付的本次交易全部股权转让款合计43,000万元及延期付款补偿金179.28万元。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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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诚信、守法的声明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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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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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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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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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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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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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承诺各方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