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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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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丰华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06,022,111.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235,198.10元, 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96,213,086.39元。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经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7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行业为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主营业务的来源主要是公司控股95%的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镁合金、铝合金制品,包括镁合金方向盘骨架、铝合金方向盘骨架、手动工具、挤压型材、摩托车件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来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镁铝合金产品等。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 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988.89元,营业外支出193,978.57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92,989.68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镁业科技公司)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615 股票简称:丰华股份 编号:临2018-0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3月29日在重庆雅诗特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9人,独立董事刘斌先生、独立董事涂永红女士因公务委托独立董事杨天健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段晓华先生因公务委托董事曹际东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涂建敏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06,022,111.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235,198.10元, 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96,213,086.39元。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经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7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

9、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

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奖金的议案;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预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月薪制,年度奖金按照考核另行计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奖金总额(税前)共计46.68万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预审。

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分别为人民币50万元和20万元,上述费用含税不含差旅费。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2、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6月30日前在上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经董事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3月29日在重庆雅诗特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建国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在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年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在报告期内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15 股票简称:丰华股份 编号:临2018-0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

产品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9日,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和交易场所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等,交易对手为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等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该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参与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资金使用监控,及时把控理财产品在投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2、公司内审人员负责对理财产品资金投资过程的监控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及时预估可能存在风险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 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988.89元,营业外支出193,978.57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92,989.68元。

3、该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2017年及2016年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是根据财政部在报告期内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上述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能够进一步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是根据财政部在报告期内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进一步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在报告期内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