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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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的说明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2017年度末总股本351,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513,000元(含税),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2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3,865,027.85元(母公司),加上前期公司未分配利润1,801,993.73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667,021.58元。

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公司拟以2017年度末总股本351,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513,000元(含税)。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基本经营情况

2017年造纸行业整体运行保持平稳态势。由于受经济发展需求的拉动和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及供需关系变化,尤其是环保和废纸进口管理力度的加大等因素,各类纸张产品市场出现分化,有喜有忧。包装类用纸市场需求和价格均有上涨,文化用纸市场需求有所恢复,产品价格有所提高,但生活用纸市场和公司所处的特种纸市场受木浆、煤炭等原料成本上涨和市场竞争白热化等因素影响,企业盈利空间受到挤压。

从行业发展趋势看,预计2018年国内造纸行业生产和消费将会延续2017年的态势,行业生产和运行整体会继续保持平稳。在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之下,部分产品产能阶段性、结构性过剩的问题预计将得到改善。同时,在环保政策细化和部分地区对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情况下,将对造纸业原有区域结构、产品结构及市场格局带来改变。特别是环保问题,公司认为今后造纸厂家将普遍加大投入,以适应国家发展要求,并且将成为造纸企业优胜劣汰的重要因素。从公司盈利水平看,公司尽管近两年已经实现扭亏为盈,并且盈利水平逐年有所增加,但盈利能力仍然比较脆弱,资金支出压力仍然较大。

上述情况,在给公司发展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为公司发展创造了重大机遇,公司将在今年重新制订百年民丰发展规划,力争经过五年多时间的建设,到2023年民丰建厂百年之时,展现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健康持续的新民丰。

(二)未来资金需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原材物料价格不断上涨,市场竞争仍趋激烈的客观情况,对内狠练内功,对外强推市场,实现产销量同比均实现增长的较好结果。展望2018年,高价位木浆的使用对公司经济效益的影响将开始逐渐显现,竞争对手的不断壮大也将进一步给公司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为此公司必须尽全力做好增产扩销工作,尽一切可能压缩资金使用成本,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方能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平稳态势。综上所述,2018年度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鉴于公司目前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17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不足1亿元),可供分配利润较低,且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并有较大资金需求阶段(正常年度经营资金需求约为14亿左右),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公司拟订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方案。

(三)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除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上述规定。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18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来公司将持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18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17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民丰特纸关于召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预案)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8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 互动”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说明会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发布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06)及《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十一条和《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8 年4 月12日以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分红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形式召开,届时本公司针对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网络说明会仅限于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有关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继华先生、独立董事骆斌先生、财务总监张学如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本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姚名欢

2、电话:0573-82812992

3、传真:0573-82812992

4、邮箱:dsh@mfsp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