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临2018-008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中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汪海粟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谢获宝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有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汪海粟、赵家仪、谢获宝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出具独立意见。报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 399,663 万元,同比下降0.35%;综合毛利率为21.06%,同比上升0.05个百分点,其中主营毛利率17.04%,同比上升 0.44 个百分点;全年发生费用总额 70,165万元,降幅2.57%;利润总额 46,639 万元,同比增加 39,760 万元,主要是本期确认了武昌区中山路341号资产拆迁补偿净收益39,2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利润后实现利润总额8,256万元,同比增加1,2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754万元,同比增加 35,54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283,151 万元,负债合计 154,32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28,826万元;2017年资产负债率54.50%,较期初下降13.68%;归属于母公司每股收益 1.42 元;归属于母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37.49%(扣除拆迁净收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0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35,454,554.91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545,455.49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年初未分配利润300,409,921.2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2,319,020.63 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经审议,以公司现有股本251,221,6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462,074,681.03元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该所自2000年至今为本公司会计审计机构,多年来本着诚信、认真的原则,高质量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从而使双方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审计及监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量有所增加,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审计费用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公司关于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2017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该授信期限已到期。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中商广场47楼会议室(武昌区中南路9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以上一、三、五、六、七共5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临2018-009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玉女士主持。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法、诚信、认真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守职责,勤勉敬业;公司内部制度健全,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 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二、三共3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 临2018-011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15:00至2018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另,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做2017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八届十一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国华、刘蓉
联系电话:027-87362507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中商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