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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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8-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13:00-14: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司董事长曹志东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王翠娟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瑛女士及独立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姚翰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答情况

公司对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问题1:为何终止重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对我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相关中介机构就标的公司进行了大量尽职调查工作,与交易对方就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进行了深入探讨与协商。但由于2018年3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融天”)持有的本公司35,112,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本次司法冻结的事项是在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控制期间,由苏州海融天与原告王东签署的合同引起的纠纷,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积极解决上述纠纷事项。上述事项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但该事项及相关诉讼发生时间与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阶段重合,对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了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此,交易双方认为目前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2018年3月27日,上述司法冻结相关诉讼原告已撤销诉讼,司法冻结已解除。

问题2:公司还会重组吗?近期有新的计划吗?资产注入或者并购?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对我公司的关心和支持!公司将在立足现有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根据相关规则要求,我公司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问题3:看了公司的公告,其他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限到后还继续推进重组,为什么你们公司要直接终止重组,是因为规则的原因吗?

答: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除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外,上市公司需在停牌期满3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由于控股股东股份事项及相关诉讼发生时间与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阶段重合,对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了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此,交易双方认为目前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只能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问题4:本次重组失败双方有签署补偿条款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方未签署协议,不涉及违约处理或补偿条款。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5: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有什么具体影响?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心和支持!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谢谢!

问题6:董事长,你好,狮头在未来多长时间会计划重大资产重组?未来会不会还跟此次标的公司再进行重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公司已承诺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后若有重大资产重组安排,公司会依法合规及时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7:公告中说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请问一个月是考虑到哪些因素做出的决定。谢谢。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未能披露发行方案的,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之前向本所申请复牌,同时披露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公告,并承诺1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8:请问贵公司股票何时复牌?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计划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复牌时间具体详见公司公告,谢谢您的关注。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狮头股份,股票代码:600539)自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资产,有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主要涉及本公司拟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相关资产,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满2个月后,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周二)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现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组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因2018年3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融天”)持有的本公司35,112,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司法冻结,该事项是在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控制期间,由苏州海融天与原告王东签署的合同引起的纠纷,经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与原告王东积极磋商,原告王东于2018年3月26日撤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所持本公司股份已于2018年3月27日全部解除司法冻结。但由于该事项及相关诉讼发生时间与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阶段重合,对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了一定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认为目前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况

2018年3月30日下午13:00-14:00,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三、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本次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未来将继续积极推进主营业务的转型发展,通过并购等方式形成新业务及利润增长点,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注入新活力,从而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盈利水平。

四、承诺

公司承诺: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及复牌公告之日起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