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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更新
及初审会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2018-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8-09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更新

及初审会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9日和2018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和《关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一)》,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审核的进一步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登载的《关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更新后)》。公司已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更新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2018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登载的《关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