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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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4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2018-022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锦昆持有本公司股份194.90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6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锦昆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拟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8.7万股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34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董事李锦昆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