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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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圣龙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现就2017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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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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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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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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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
金骏傅毅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