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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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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21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9亿元。公司2017年业绩更正的主要原因为:房地产商铺销售付款条件改变影响收入确认、白酒销售退回、土地收储收益调整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

特别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7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了《海南椰岛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00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140万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亿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9亿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5.01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11.0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8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因房地产商铺销售后,其期后付款条件改变,影响销售收入确认减少4295万元,影响收益减少约2200万元。

2017年12月,公司澄迈椰岛小城一期项目出售14套商铺,合同含税销售额4509.55万元,约定分期付款:首付款2261.55万元已于2017年12月到账,尾款2248万元将于2018年7月30日前支付。该批交易已签订销售合同,按分期收款方式收到合同总额50%款项且余下款项已约定付款安排,房屋主体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标准,故公司2017年确认该批商铺不含税收入约4295万元。但2018年2月底,上述商铺业主因资金周转原因,无法按期支付余款,申请将50%余款改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由于目前银行按揭手续尚未审批通过,该交易不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公司拟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冲回上述商铺销售收入4295万元,较前次业绩预告数预计减少2017年度收益约2200万元。

(二)因白酒销售退回约9900万元,影响收益减少约7900万元。

2017年公司酒业依据澄迈老城白酒厂产能布局全国白酒市场,全年共向经销商销售白酒约1.2亿元,并计划未来以保健酒、白酒双品推广,借助央视媒体传播以扩大销售规模。2018年初公司聘请了酒类咨询机构及专业营销团队共同深入分析了保健酒和白酒的市场状况,认为公司白酒在行业中处于劣势,暂不宜对白酒进行大规模市场投入,应将有限的资源重点投放到保健酒和饮料市场,故取消了原计划对白酒的广告投入。由于白酒广告计划的取消,自2018年2月至3月以来,经销商陆续要求将尚未销售的白酒退货。公司基于未来市场发展战略考虑,拟同意经销商退货请求,预计退货销售收入减少约9900万元,较前次业绩预告数预计减少2017年度收益约7900万元。

(三)因逾期未收回土地收储款,冲减营业外收入约158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约553万元,影响收益减少约2139万元。

因澄迈县政府修建道路及土地规划的需要,公司与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8日签署协议约定政府有偿收回公司99.13亩工业用地,补偿金额2352万元(详见2017-070号公告),2017年拟确认营业外收入约1586万元。

2018年1月3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2018-001号公告),公司认为:2017年12月28日签署协议有偿收储99.13亩工业用地的事项,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及土地权证收回时间均系2017年度,该土地涉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土地收储补偿价款和土地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且土地补偿金支付安排亦在2017年协议书中约定,满足收入的确认原则,故公司拟2017年度确认上述收益。另公司与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30日签署协议约定政府有偿收回公司45.14亩工业用地,补偿金额1106万元(详见2017-001号公告),已于2016年确认营业外收入约720万元。

根据上述有偿收回土地协议,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9日向澄迈县国土资源局递交了《关于请求尽快拨付收储椰岛集团土地补偿款的申请》,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月12日复函说明上述土地有偿收储款已列入澄迈县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度1亿元土地储备专项资金预算,该局已向澄迈县人民政府上报拨付资金的请示(详见2018-003号公告)。

经公司发函催收两宗土地收储款,2018年3月收到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复函:鉴于澄迈县财政困难等客观原因,截至目前该两宗土地款项约3458万元仍未拨付至公司。根据上述2017年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约定,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应在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应敦促政府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上述补偿款支付公司。根据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复函,澄迈县人民政府已逾期支付2017年收储款项,且无明确的拨款时间,该土地收储款收回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另2016年度土地收储款也已逾期未支付,亦无明确的收款时间,该笔款项收回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按50%比例计提前期款项坏账准备约553万元,同时不再确认2017年度土地收储收益约1586万元。以上调整较前次业绩预告数预计减少2017年度收益约2139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预测,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鉴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7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提高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就本次业绩预告更正事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22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收储情况概述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澄迈县国土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老城管委会”)共同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以下简称“2016年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澄迈县国土局和老城管委会有偿收回公司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4.5公里处南侧45.14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共1105.8221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南椰岛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根据2016年协议书,公司应于本协议签订一年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澄迈县政府申请一次性将补偿款支付给公司。

2017年12月28日,澄迈县国土局、老城管委会与公司共同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以下简称“2017年协议书”),有偿收回公司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4.5公里处南侧99.13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共2352.1721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南椰岛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根据2017年协议书,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澄迈县政府提出申请,澄迈县人民政府应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补偿款支付给公司。

据上述有偿收回土地协议,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9日向澄迈县国土资源局递交了《关于请求尽快拨付收储椰岛集团土地补偿款的申请》,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月12日复函说明上述土地有偿收储款已列入澄迈县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度1亿元土地储备专项资金预算,该局已向澄迈县人民政府上报拨付资金的请示(详见2018-003号公告)。

二、有偿收储土地进展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澄迈县国土局函件,函称:澄迈县国土局与和老城管委会及海南椰岛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2月28日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有偿收回海南椰岛两宗土地。鉴于澄迈县财政困难等客观原因,截止目前该两宗土地补偿款共计3457.9942万元尚未拨付给海南椰岛。

三、有偿收储土地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复函,澄迈县人民政府已逾期支付2017年收储款项,且无明确的拨款时间,该土地收储款收回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另2016年度土地收储款也已逾期未支付,亦无明确的收款时间,该笔款项收回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拟将该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调整,按50%比例计提2016年度收储款项坏账准备约553万元,同时不再确认2017年度土地收储收益约1586万元,以上调整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收益约2139万元(详见公司2018-021号公告)。

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后续回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23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后(即2018年4月25日后)。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A股股票简称由“海南椰岛”变更为“*ST椰岛”;股票代码仍为“600238”,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5%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海南椰岛”变更为“*ST椰岛”;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38”;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5% 。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后(即2018年4月25日后)。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5.01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29亿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业绩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号)。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7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年报披露后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齐苗苗、蔡专

2、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3-1号

3、咨询电话:0898-66532987

4、传真:0898-66532985

5、电子信箱:yedaohainan@163.com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24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问询函》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8 年4 月2 日提交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2017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更正为-1.1 亿元,更正原因主要系房地产商铺销售付款条件改变影响收入确认、白酒销售退回、土地收储收益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等。前期,你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业绩预盈公告,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2100 万元,更正前后业绩相差较大。经事后审核,请你公司就下述事项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白酒销售退回事项

公告披露,由于白酒广告计划的取消,自2018年2月至3月以来,经销商陆续要求将尚未销售的白酒退货。公司拟同意经销商退货请求,预计退货销售收入减少约9900万元,较预告数预计减少2017年度收益约79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公司白酒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销售模式,目前公司白酒板块占总体业务规模的比重,最近两年白酒板块的产销情况、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及同比情况;(二)公告披露,公司2017年全年共向经销商销售白酒约1.2 亿元,本次退货金额9900万,占比达82.5%。请公司具体说明白酒业务高比例退货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情况,相关退货白酒的后续处理(销售)计划,该项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公司对白酒业务的后续安排;(三)本次申请退货经销商的名称,与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

二、关于预期未收回土地收储款事项

公告披露,2017 年12 月28 日公司与政府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政府有偿收回公司99.13 亩工业用地,补偿金额2,352万元,拟确认营业外收入约1,586 万元(以下简称2017 年收储事项)。2016年12月30日公司签署协议约定政府有偿收回公司45.14 亩工业用地,补偿金额1,106万元,已于2016年确认营业外收入约720万元(以下简称2016 年收储事项)。公司认为,根据2018年3 月14日收到的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复函,澄迈县政府已逾期支付收储款项,且无明确的拨款时间,2016年、2017年收储事项所涉收储款收回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按50%比例计提前期款项坏账准备约553万元,同时不再确认2017年度土地收储收益约1,586万元。以上调整较预告数预计减少2017年度收益约2,139 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一)公司2016年收储事项、2017年收储事项收入确认是否审慎,是否符合会计政策;(二)公司2016年土地收储事项前后确认收入与计提坏账准备、2017年土地收储事项前后确认收入与不再确认收入的认定标准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三)我部前期多次对你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后续收款安排进行问询,但你公司未披露可能存在的回款风险及会计调整风险。请你公司就前后信息披露的一致性进行说明。请会计师就前述(一)、(二)事项发表意见。

三、关于房地产商铺销售收入确认事项

公告披露,2017年12月,公司澄迈椰岛小城一期项目出售14套商铺,合同含税销售额4509.55万元,确认该批商铺不含税收入约4295万元。2018年2 月底,商铺业主申请将50%余款改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尚未审批通过,公司拟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冲回上述商铺销售收入4295万元,较预告数预计减少2017年度收益约22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前述14 套商铺的购买主体是否为同一主体,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二)公司售房合同关于付款事项的具体约定,前后付款方式变更是否构成合同项下违约事项;(三)所涉标的房产是否已办理过户,权利主体是否已变更,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收款措施;(四)公司有关房屋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其是否与其他资产出售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一致,是否存在延期确认收入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3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4日之前,就上述问题的核实情况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