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公告编号:2018-013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后续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结合各家银行的实际批复金额,同意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调增授信额度,调整后各家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2.8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情请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姚铮、吕洪仁和任远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5,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6.788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6,824.17294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93.63294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30.5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ZA163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公告编号:2017-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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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3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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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3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浙江剑桥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告编号:2018-007)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褚君浩、姚铮、吕洪仁和任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浙江剑桥拟将额度不超过5,2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规制定的。
2、剑桥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公告编号:2018-01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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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受益于全球宽带互联网发展的影响,公司不断巩固传统PON产品和拓展非PON产品的市场,特别是在无线网络设备和工业物联网领域的研发投入取得成效。公司不断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主要在北美、欧洲、亚洲地区海外销售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持续上升,较上年增长了24.46%。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1.36%。其主要原因如下:1、如同行业内其他公司,本公司主要原材料特别是存储类材料、电容、PCB、钣金件、塑胶件、包材等成本不断攀升,材料成本占销售额比例较上期上涨3个百分点;2、人民币升值导致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增加,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约2,780万元;3、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加快研发资源对未来技术的倾斜,如加大海外市场的项目投入,加大对下一代GPON、数据中心高速光模块、4G/5G无线小基站以及交换机等技术和产品的投入,以及扩大北美研发中心和市场销售平台等。
(二)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说明
预计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股本分别同比增长43.14%、57.18%和33.33%,主要原因为: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67,8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30.54万元。其中2,446.79万元计入公司股本,其余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告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Gerald G Wong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黎雄应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文超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