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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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3月29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092号)(以下简称“ 通知书”),并于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公布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本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9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