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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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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编号:2018-01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18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编号:2018-02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2,200股;且因公司2017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9,88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282,080股。本次回购注销处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6,476,900股减少至56,194,820股,注册资本由56,476,900元减少至56,194,82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人:李艳昌 联系电话:0755-21638277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B座11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