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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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8—001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涂山制药”)、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制药”)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2011年及2014年,公司及涂山制药、马鞍山制药连续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重新认定,并分别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7年,公司及涂山制药、马鞍山制药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获得通过,并分别获得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34001273、GR201734000333、GR201734001319,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涂山制药、马鞍山制药将连续三年(即2017 年、2018 年和2019 年)继续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2017年,公司及涂山制药、马鞍山制药已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7 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