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于2017年12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73次会议无条件审核通过。目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申请材料引用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现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主要内容如下:

1、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以及“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之“(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中增加了“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73次会议无条件审核通过”;

2、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附条件终止挂牌”中增加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函同意千年设计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相关内容;

3、在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第十一章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五)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中增加了补偿义务人已实现了标的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相关内容;由于已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删除了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千年设计之经营风险”之(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无法续期的风险”;

4、在报告书“第二章交易各方”之“一、上市公司情况”中,更新补充了公司2017年财务数据;在报告书“第二章交易各方”之“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情况”中,更新补充了非自然人交易对方2017年财务数据;

5、在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中补充了千年设计的新增专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补充更新了千年设计2017年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6、在报告书“第四章发行股份情况”中补充更新了募集配套资金必要性;

7、在报告书“第五章交易标的评估与定价”中增加了“鉴于前次评估结果的评估有效期已过从而对标的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再次进行了评估”的相关内容;

8、在报告书“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更新了上市公司2017年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7年财务数据,根据备考财务报告对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进行了补充更新;

9、在报告书“第九章财务会计信息”中对标的公司2017年财务数据、上市公司2017年备考财务数据进行了补充更新;

10、在报告书“第十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对标的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补充更新;

11、在报告书“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中对上市公司交易前后的负债变动情况、上市公司最新三近现金分红情况等进行了补充更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披露了公司为“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PPP项目”的拟成交供应商,成交价950,277,755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近日,公司与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2、该项目承包方式:PPP模式。

3、合作期限:建设期4年,运营期10年。

4、2017年公司未与采购人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950,277,755元。

2、工程建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

3、工程内容: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的投融资、建设管理、施工、运营及移交等。

4、结算方式:工程建安费、建安费建设期资金占用费、建安费运营期资金占用费等费用从2025年起,分7年等额支付的方式,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一次,资金占用费采用单利计算。

管理费从2025年起,分7年等额支付的方式,每年年底支付一次,不计利息。

前期费用共2.5亿元,合作期间每年年底支付当年利息[利息按固定年利率不超过7%(具体以社会投资人在投标时明确的利率为准),单利],2023年支付本金5000万元,2024年支付本金10000万元,2025年支付本金10000万元。

5、项目合同工期:本项目建设期4年,运营期为10年。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33.1%,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