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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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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9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托管方: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私募基金

●委托理财期限: 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创世消费金融优序4号私募基金”,期限12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7.40%

公司本次拟投资购买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世消费金融优序4号私募基金4期”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2018年1月19日、2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中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相关产品类型和风险控制作了详细的说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5134室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4、截止2017年末:总收入1.1亿元,净利润0.37亿元,总资产2.8亿元,净资产0.78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用于购买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世消费金融优序4号私募基金4期”,期限12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7.40%。

(二)产品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财产通过委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设立华鑫信托· 鑫沪5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信托贷款的方式投资于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用于项目公司发放消费贷款,并通过项目公司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本基金的投资资金限制时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下列行为或进行如下投资运作:(1)承销证券;(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同规定从事的其他行为。

(三)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可能将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本基金的特殊风险

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本基金委托募集机构资金的,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地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荐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以及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义务。如募集机构未能完全履行该等义务,将影响基金募集环节的合规有序开展,从而可能会导致本基金以及基金投资者受到一定损失。

若募集机构的销售系统出现故障或基金销售人员存在操作失误,也可能对本基金以及基金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2、资金混同风险

鉴于基金管理人已经发起或将要发起设立多支契约型基金(“系列基金”),且该系列基金的基金财产均以信托贷款的方式投资于项目公司,用于项目公司发放消费贷款。如项目公司存在接受多支基金对应发放贷款的情形,当项目公司因任何理由导致无法偿还其接受的全部贷款是,以项目公司可以偿还的贷款金额为限,按项目公司接受的各笔贷款的时间顺序,向各笔贷款对应的基金进行还款;时间顺序在前的基金按照对应的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款项,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对其他基金进行分配,直至扣款的还款资金全部分配完毕。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本基金可能存在无法收回基金投资财产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会收到损失。

2、一般风险揭示

(1)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以及消费金融行为市场的波动等,均可能影响项目公司的资金成本和经营业绩。

(2)购买力风险

基金财产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财产的实际收益下降。

(3)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有投资者自担。

(4)投资标的风险

1)项目公司经营风险

项目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发展的各种因素,可能影响其盈利和运作能力,从而导致其发生亏损、净资产降低,进而影响其利润分配,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风险。

2)利益冲突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能成立相同或类似基金产品进行与本基金相同或类似的投资,前述利益冲突可能基金财产带来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本基金财产最终以信托贷款的方式投资于项目公司,各笔贷款发放后,项目公司将其以贷款资金及复合约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发放消费贷款形成的应收账款为各笔贷款的本息提供质押担保。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本金部分)为9.4119亿元。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