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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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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日15:00至2018年4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路99号5楼大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由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名,代表股份203,385,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37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197,782,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36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5,603,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03,385,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3,385,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3,385,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3,385,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时,独立董事对2017年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3,385,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203,385,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03,385,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8,106,0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5,278,970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203,385,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8,106,0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5,278,970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萌律师、沈娉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