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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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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0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及新能源开发。

(一)建筑施工业务:

1、2017年度,公司适应建筑业发展新常态、行业新机遇,加强新市场、新领域开拓,加强联合合作,积极开发轨道交通、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重视业务转型升级,建筑业新承接工程超过151亿元,同比去年增长51%。

2、报告期,国家住建部核准公司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公司现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建筑行业双甲级资质(以下简称“双特双甲资质”),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

3、公司严格执行ISO1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将质量控制体系、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到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体系标准,制定各项控制措施来保障施工全过程。

报告期,公司采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完成QMS/EMS管理体系的换版,导入了风险管理框架和卓越绩效管理,坚持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4、公司按照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施工管理,公司定期对各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近年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于东北、华东等地,公司房地产业务围绕去库存、加快销售展开,报告期,公司新签商品房销售合同19.7亿元。

(三)基础设施投资业务:面对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及PPP等政策对建筑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努力拓展轨道交通及地下工程、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强PPP项目市场开发。PPP是近年来公司拓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坚持选择好的项目,规范有序参与,通过投资带动施工,提升建筑业规模,并进入新的产业领域。报告期,公司新签PPP项目合同76亿元。

(四)新能源开发业务:报告期,公司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全年完成发电量13,544万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1、2017年,公司发挥双特双甲资质以及在业绩、技术、装备、管理、品牌、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努力拓展轨道交通及地下工程、重大市政及路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强PPP业务市场开发,建筑业新承接业务超过151亿元,同比上年增长51%。

公司新中标杭州市博奥过江隧道,进入大盾构新领域;中标合肥、广州、苏州、金华、杭州、宁波、上海等轨道交通工程;中标宁波、安庆、上海等重大市政及地下工程。公司轨道交通工程进入全国18大城市,全年完成隧道盾构掘进16.1公里,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及市政、路桥承接业务占比为90%,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新中标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等PPP项目,特别是联合中标杭绍台铁路PPP项目,业务进入高铁新领域。

2、公司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全国用户满意建筑工程奖、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工地、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等荣誉。

3、加强科技创新,报告期,公司获浙江省级工法5项,上海市级工法1项,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荣获浙江省高新技术行业十强。公司累计已获发明专利授权10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8项,主编国家行业标准2项,参编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4项,获国家级工法7项,省市级工法41项。

4、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于2017年1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于3月24日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5月19日公司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公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等议案。目前该项申请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中。

5、2017年,公司抓住国内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良好态势,加快销售,新签商品房销售合同19.7亿元。

6、2017年,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全年完成发电量13,544万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共36户,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减少1户。

报告期,公司新设子公司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等,为象山沿海南线滨海大道至金开路段拓宽改建PPP工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99%。

报告期,公司转让子公司刚察泰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为非关联方,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转让价款1元,交易时点该公司净资产-37.55万元,本期取得处置收益37.55万元。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郑宏舫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1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1.27亿元,营业利润3.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亿元,同比分别减少7.62%、增长23.56%、增长16.72%。

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130.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47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47%和增长8.6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6.81%,同比下降2.22个百分点。

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2亿元,同比减少43.31%。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30,531万元,减已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5,512.50万元,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9,519.69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按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12.5万元。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16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提供每次不超过16亿元总额不超过39.5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不超过60亿元

PPP项目的议案》。

1)投资项目类型

鉴于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运营,为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促进未来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拟投资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PPP项目,项目类型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保障房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

2)投资额度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对上述项目投资合同签约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

3)投资方式

(1)独资、与政府指定机构或其他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2)受让PPP项目的项目公司股权;

(3)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管理公司,以及认购基金份额。

4)项目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议案所涉及PPP项目相关协议的签署和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授权经营层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修订稿》及其摘要删除《草案》及其摘要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投资于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表述,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赵余夫、李剑彤、郑恩海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亮亮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及其高管能在履行职务中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运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给股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是真实、客观、准确的。

公司与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和其他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和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有关事项,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同意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较好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客观、准确,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通过《关于〈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1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的《修订稿》及其摘要删除《草案》及其摘要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投资于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表述。

经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关联监事奚亮亮、林爱珠回避表决,其余1名非关联监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不超过60亿元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建设不超过60亿元PPP项目的议案》。

1、投资项目类型

鉴于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运营,为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促进未来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拟投资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PPP项目,项目类型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保障房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

2、投资额度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对上述项目投资合同签约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

3、投资方式

(1)独资、与政府指定机构或其他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2)受让PPP项目的项目公司股权;

(3)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管理公司,以及认购基金份额。

4、项目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议案所涉及PPP项目相关协议的签署和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授权经营层实施。

(二)履行投资程序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投资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PPP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保障房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等。

三、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一)投资目的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运营,公司投资建设PPP项目,是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业务战略转型升级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

随着PPP业务拓展,公司将面临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盈利模式的转型升级,面临中长期的资金成本控制及回收风险,可能存在管理体制、资源配置、公司文化、人力资源等整合风险,需要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及风险防范,加强对地区、项目等前期调研和审慎决策,加强投融资平台创新运作,加强内部规划、设计、投融资、采购、施工、运行、移交等协作机制建立和运行。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拓展PPP项目投资建设,项目的跟踪培育和签约实施需要一段时间,不会对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

有关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有关临时报告中进行持续跟踪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决定为下属子公司(包括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六盘水宏仁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16亿元总额不超过39.5亿元银行贷款担保。

其中,为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为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为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为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为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亿元的担保;为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为六盘水宏仁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3日,注册资本1,568万元,公司占比100%。拟进行钢结构工程制造、安装,设备租赁,工程设计,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56号。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768.11万元,资产负债率64.52%,2017年度净利润-160.25万元。

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上海龙漕路200弄2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3,895.44万元,资产负债率65.19%,2017年度净利润5,350.13万元。

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6号日月山水1.2.3栋8单元9层1号,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930.27万元,资产负债率83.35%,2017年度净利润-1,939.46万元。

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刚察县东大街8号,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7,881.26万元,资产负债率83.91%,2017年度净利润3,534.34万元。

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4日,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东路262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587.48万元,资产负债率69.70%,2017年度净利润83.94万元。

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注册资本35,055万元,注册地址: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205室,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养护和管理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411.82万元,资产负债率69.09%。

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4日,注册资本2,5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东路262号,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养护和管理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53.43万元,资产负债率44.66%,2017年度净利润-35.64万元。

六盘水宏仁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中路4号附6号201室,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实业投资等。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同意公司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额度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五年,为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六年,为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十五年,为其他子公司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四、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5,500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39.5亿元,共计600,50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62%。其中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合营企业担保,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公告编号:2018-02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宏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余夫、财务负责人黄全跃、独立董事张建明。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15:00至2018年4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投资建设不超过60亿元PPP项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会议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3 传真:021-54976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投资证券部(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062,投票简称:“宏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