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2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73号),该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行业经营、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年报披露,公司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36.36 亿元,同比增长12.35%;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1 亿元,同比下降24.42%。请公司从行业经营及会计处理的角度,量化分析导致201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而盈利明显下滑的具体原因。
二、年报披露,公司2017 年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66 亿元,环比增长37%,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637 万元,较三季度1548 万元环比下降,较去年同期4568 万元也有大幅度降低。请公司结合具体成本费用项目,说明公司四季度主业经营增收不增利的具体原因,并对主要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
三、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4.17 亿元,同比增加42%,且明显高于以往年度存货水平,而年度内公司的经营销售业务模式并未发生明显变化。请公司结合存货管理以及销售政策,补充说明本期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此外,请公司结合自身商品性质,具体说明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政策是否谨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公司营业收入确认原则,请公司结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以及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标准,补充披露:
(1)加盟商销售模式下,公司是否完全转移了商品因加盟商或终端消费者退换货而产生的风险,公司在加盟商确认收货后即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2)经销商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是否采用委托代销模式,是否将与商品相关的质量、销售风险在收入确认时点完全转移给经销商,公司在经销商确认收货后即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五、年报披露,公司于2017 年8 月28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立上海来伊份公益基金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捐赠998 万元与公司董事徐赛花女士共同设立上海来伊份公益基金会。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公益基金会的设立进展情况,是否已经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2)上述公益基金会关于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主要决策人及其与公司的关系、截至目前的资金使用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 年4 月4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 年4 月10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函回复工作,待回复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