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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补充说明的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公告编号:2018-03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借款办法”)。根据借款办法,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免息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办法》概述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境内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含港澳台和境外公司)服务满两年,且上年度个人绩效符合要求的长期合同制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以及申请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低于5年的员工不得向公司申请员工购房借款。

(二)申请额度:本免息借款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该额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8%,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

(三)员工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及标准:公司依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绩效表现、偿还能力、公积金缴纳情况等评定出员工可借款金额,可借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的最低首付额(金额以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为准),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人。

(四)借款期限: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偿还全部借款,五年内免息。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归还全部借款,可向总经理提交申请,批准后最多可延期六个月。

(五)借款用途:用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在长期工作地初次购买家庭商业住房自住。

(六)资金占用费:免息。

(七)还款计划:借款人可在借款期内,选择分期还款或其他还款方式,具体按《借款合同书》中约定。

(八)审批程序:本借款办法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18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请额度、借款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借款期限和还款约定、提前收回借款、监督及违规处罚等具体内容。

二、风险防范措施

(一)借款人应符合《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申请条件;

(二)借款人申请人需提交借款担保:就借款事项,员工需要提供担保人,担保人可以为申请人的父母、配偶或亲属等。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具备担保资格的身份证明,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或可证明其具备担保能力的相关财产证明原件(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担保人须与公司签署担保合同,若借款员工到期或逾期未能正常还本付息的情形,其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同时,如果是夫妻购买,或男女朋友共同购买,或员工与其他人共同购买的,应由共同购买的各方共同签署借款协议,视为共同债务。

(三)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偿还全部借款,五年内免息。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归还全部借款的,可向总经理提交申请,批准后最多可延期六个月。

(四)若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辞职或解雇等情形),必须在离职前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

(五)逾期未还款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还款日到期未按期足额还款,或离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期足额还款等),公司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收取借款利息。

(六)如逾期还款导致公司需承担额外的费用,所有相关费用由员工承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对所有未按约定归还的借款进行追回。

(七)公司有权扣除员工薪酬冲抵还款,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奖金、佣金、离职补偿金、长期激励等,直至借款还清。

(八)公司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委外、司法等方式进行催收,由此催收产生的费用也由员工承担。

(九)公司保留向员工本人、借款协议的其他签约人(如有)及其担保人法律追诉的权利。

此外,公司已在《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司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并制定了监督及违规处罚措施。

三、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员工购房借款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为:

1、向员工借出借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员工归还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四、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制度体系建设、减轻员工购房负担、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达成,同意公司本次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暂行2年;根据《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免息借款,免息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核心骨干员工提供首次购房的经济支持,能够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免息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购房借款的对象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员工,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投入部分自有资金来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留住人才,同时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符合规定。招商证券对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