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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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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8-008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光学材料、光栅传感器和光电子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导产品为光电经纬仪光机分系统、航空/航天相机光机分系统、K9光学玻璃等。

公司生产的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主要应用于新型装备配套、现有装备升级换代和国防科学试验。光电经纬仪是用于测量导弹、卫星、飞机及炮弹等飞行物体飞行轨迹及坐标信息的高精度光学测量设备,多台不同功能的光电经纬仪以一定的形式布放在试验航区特设站点上,组成靶场外弹道测量系统,获取目标的精确弹道数据,在靶场试验测量控制中得到广泛应用。航空/航天相机是以航空航天飞行器为平台实施遥感测绘的专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公司生产的K9光学玻璃主要应用于光学元件制造领域。

公司是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生产企业,所处行业属于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细分类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制造行业。公司多年来在光机电一体化设计、加工、装调、检测方面形成较强的竞争能力,在国防光电测控领域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具备完善的军工资质,拥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吉林省国家保密局、吉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颁发的《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许可证书》。

公司生产的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广泛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成为现代国防不可缺少的关键装备。在我国全面振兴制造业的发展战略下,军民融合步伐进一步加快,公司将面临更多的发展机遇,公司将继续夯实自身在光电测控领域的优势地位,积极拓宽业务领域,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是我国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一年,更是“十九大”胜利召开关键之年。公司积极应对机遇和挑战,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不断推进公司内部改革调整,提升管理效率,积极推进工艺改进和技术提升工作,为公司稳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8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8万元,涨幅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15万元,降幅27%;经营性净现金流-470万元,上年同期为-1,9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光机电一体化制造优势,加强自主创新力度,通过公司内部改革调整,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相关工作得到了用户单位的较好评价。公司目前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机制相对完善,财务运行平稳,在精密光机加工及装调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作为上市公司有着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军民融合发展的大形势下,机遇和挑战并存。

1、成立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强重点产品市场推广工作

公司集中优势研发力量,针对不同用户单位的具体使用需求,对重点产品进行了改型升级工作,为下一步市场推广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公司加强与外部优势单位的合作,通过资源互补加速重点产品的市场化进程。

2、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内部调整步伐,不断为后续发展蓄力。公司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发展优势技术并使之形成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力度,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3、调整薪酬激励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提升公司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公司提高了重点人才的待遇。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现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下半年着重策划了以KPI考核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政策。

4、加强公司软环境建设工作、提升组织凝聚力

公司创新文化建设载体,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凝聚力。公司全面开展的“强化管理树新风”活动收到了良好成效。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多种方式持续改善公司软环境,完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增强员工归属感,公司各岗位人员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

5、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工艺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产品批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在公司承接的重点项目中,通过工艺创新和优化,确保了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同时,公司严把质量关,加强产品质量过程控制,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质量目标。

6、全面谋划改革,加速推进实施

结合公司现实及发展需要,确立了以实施KPI考核为核心,以业务扩展、项目管理、成本控制、质量提升、职工精神风貌及文化建设为落脚点的指导思想,全面谋划并加速推进公司改革进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收购长春光机数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65.07%的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报告期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17年11月2日,经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改其公司章程,奥普光电派出董事减少至一人,董事变更后公司在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中不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不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故11月2日以后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以权益法进行核算。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贾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