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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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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杰瑞股份总裁、财务总监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交易对手:银行。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付款、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出口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资金部、财务部、审计部及采购管理部、出口销售业务部门、投资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或者可能的对外投资/并购外汇付款。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在具体操作层面,在选择套期保值业务产品种类时,考虑设定应对到期违约方案,尽量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的产品;在设定操作金额时,只对部分金额进行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后,需要关注市场情况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则需要上报审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止损和补救措施。

五、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机制和监管机制,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2018年的额度与公司年度预算目标相匹配;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9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批的一年有效期届满,需要重新授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869,39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82.1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568,085.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0,431,897.1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24日全部到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4]第001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7年国内外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弱复苏,为了避免投资风险,公司减缓使用募集资金,致使非公开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未达到预期,存在资金暂时闲置情况。为增厚公司收益,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

鉴于2018年油气行业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为规避募投项目投资风险,公司将慎重使用募集资金;与此同时,公司采用3-6个月银行票据、商业票据的采购付款方式,拉长了采购付款期限,采购付款期延后,短期需要付款的资金量减少。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4、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杰瑞股份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杰瑞股份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经办。经办人应严格遵守公司《短期闲置货币资金理财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半年度、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国家政策、流动性、合同违约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十二个月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杰瑞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认可并同意。本次杰瑞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在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如涉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担保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可能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申请拟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5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29%。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093.64万元(含本次担保最高担保额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0.7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合计68,074.3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针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修订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授权投资委员会

审批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投资委员会审批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公司良好的治理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投资委员会审批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方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项目需要,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对外投资主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4)授权人:公司董事会;

(5)被授权人:公司投资委员会;

(6)授权投资标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中标PPP、BOT、BT、BOO、BOOT等项目,所需要设立的项目公司;

(7)授权投资额度:公司投资单个项目公司出资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由公司投资委员会审批;

(8)授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 投资风险

公司因参与PPP、BOT等项目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虽都经过公司管理层认真考察及筛选,但是仍然存在项目失败、收益不达预期,投资不能收回等风险。

2、 风险控制

公司设投资委员会,对公司投资业务进行分析、决策,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公司技术/法务及其他专业人员等。投资委员会对拟设立的项目公司将进行严格逐项审核,审慎决策,严格控制风险。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环保板块、工程板块的发展,获得PPP等项目的机会增加,设立项目公司也随之增加。本次授权公司投资委员会审批设立项目公司,是为了公司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将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营。

本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353证券简称:杰瑞股份公告编号:2018-032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产品销售

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销售规模,丰富营销手段,提升产品竞争力,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杰瑞股份”或“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公司(以下统称“租赁公司”)合作,采取由租赁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金融租赁模式服务(以下统称“融资租赁”)的形式销售公司成熟优势产品,公司对租赁公司就公司销售的产品提供余值回购担保;或通过总包方采用以上模式向最终用户采取融资租赁业务模式销售产品并提供余值回购担保,由公司再对总包方提供相应的本公司产品的余值回购担保。

二、 担保额度及审批权限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及为控制业务风险,在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融资租赁余值回购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对具体事项进行逐笔审议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总裁、财务总监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及相关法规要求,勤勉尽责,严格审核,控制风险。超过本次授权的及发生以下情形的,需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批准后方可操作:

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杰瑞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杰瑞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杰瑞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注:上述(二)、(四)、(五)中的担保金额、担保总额指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数。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融资租赁业务方案概述

本公告中所提及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共有两种模式,分别如下:

(一) 公司直接通过租赁公司实现销售,对客户提供余值担保,并由客户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将设备融资租赁给客户,公司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租赁公司获得货款,客户在融资期限内按期支付租金给租赁公司。本方式业务模式如下:

针对具体项目,公司、租赁公司及客户(承租人)三方签订设备销售合同,由公司将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租赁给客户,客户分期将租金支付给租赁公司,在客户未支付完全部租金之前,设备所有权为租赁公司所有。公司向租赁公司出具回购担保协议,公司同时与客户签署反担保合同,要求客户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公司将按设备余值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同时获得设备所有权及对客户的债权(含逾期租金等)。

(二) 公司通过总包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实现销售,对总包方提供余值回购担保

在该模式下,公司将设备销售给总包方,并根据公司与总包方间合同约定时点收款并发货。总包方通过租赁公司将设备融资租赁给客户,总包方将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从租赁公司获得货款,最终用户在融资期限内分期将租金支付给租赁公司。

针对具体项目,由公司与总包方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公司将设备销售给总包方,并由总包方按合同约定时点将设备款支付给公司。同时,由总包方、租赁公司及最终用户(承租人)三方签订设备销售合同,由总包方将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直接将货款支付给总包方。租赁公司与最终用户签订租赁合同,将设备租赁给最终用户,最终用户分期将租金支付给租赁公司,在最终用户未支付完毕全部租金之前,设备所有权为租赁公司所有。如果最终用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总包方将按设备余值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向总包方承担我司按设备回购余值承担回购的担保责任。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与租赁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既可带动公司产品的经营销售,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又可使货款及时回笼,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对于客户(承租人),可以利用公司良好的资信等级和高质量的成熟产品,取得租赁公司较低资金成本的融资租赁资金支持,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对承租方的选择严格把控,从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方面严格控制,公司管理层逐笔项目审批,在确定按融资租赁业务模式销售时,要求客户就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公司还将通过上浮首付款比例等方式控制风险。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公司对承租方及项目情况严格把控的前提下,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也可以及时回收货款,提高公司营运资金效率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也可以及时回收货款,提高公司营运资金效率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申请拟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5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29%。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093.64万元(含本次担保最高担保额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0.7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合计68,074.3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案,公司定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现场会 2018年4月26日 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4月20日下午3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4、 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注:(1)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预约登记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先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股东的姓名、证券账号等信息进行预登记。同时将相关证件通过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送至公司。出席时请携带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2、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23日、4月24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永峰、曲宁

联系电话:0535-6723532

联系传真:0535-6723172

联系邮箱:zqb@jereh.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作为杰瑞股份(002353)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公司/本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3”,投票简称为“杰瑞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53证券简称:杰瑞股份公告编号:2018-034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伟杰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雪峰先生、独立董事姚秀云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程永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