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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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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4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9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发出。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3日下午两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东85人,代表公司股份822,418,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71%。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张松山先生,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议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21,950,36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448,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19,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277,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3709%;反对票4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5612%;弃权票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678%。

1.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821,910,16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2%;反对491,8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弃权16,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237,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2311%;反对票4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7108%;弃权票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581%。

1.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821,954,26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 %;反对447,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 %;弃权16,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281,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3845%;反对票4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5574%;弃权票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581%。

1.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821,946,16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5 %;反对455,8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弃权16,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273,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3563%;反对票4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5856%;弃权票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581%。

1.5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821,910,06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2 %;反对491,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弃权16,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23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2307%;反对票49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7112%;弃权票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581%。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1,980,66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438,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308,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4763%;反对票4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523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0,226,27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9 %;反对530,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10,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20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1159%;反对票5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8465%;弃权票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76%。

关联股东王榕、蒋康伟、于俊田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696,7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530,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弃权10,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20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1159%;反对票5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8465%;弃权票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76%。

关联股东王加荣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8030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以不超过8.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在满足前述回购价格条件的前提下,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00万元,不超过30,0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8023)。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8.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在满足价格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预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75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5月18日,每日8:30-11:0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联系人:陈志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67886985

传真号码:023-67886986

电子邮箱:Huapont@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