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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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获悉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质押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之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7,215,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34%。本次合计质押3,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89%,占公司总股本的0.25%;除本次质押外,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其他股份质押情况。

4、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2016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共同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期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补偿义务人承诺,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货运”)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承诺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3,039万元、136,037万元和155,960万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21ZA0020号),经审计的2016年度韵达货运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115,307.09万元,高于2016年度业绩承诺金额113,039万元,完成率102.01%。本公司置入资产2016年度的业绩达到补偿义务人的承诺数,交易对方对韵达货运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本次重组后,韵达货运预期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如未来发生盈利能力下降情形,导致盈利补偿期内未达到承诺数,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预期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其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并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