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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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2018-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公告编号:临2018-024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石重装”)于 2017 年 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马晓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23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标的资产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石化”、“标的资产”)51%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 2017 年12月12日完成,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发行的26,086,956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和交易对方马晓等9名瑞泽石化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约定,各方均同意:(1)标的资产瑞泽石化51%股权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兰石重装享有;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或瑞泽石化净资产相较于基准日时减少的,相关亏损或损失(具体以交割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应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各自持有的瑞泽石化原股权比例承担,并且应于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并就此承担连带责任。(2)标的资产交割后,由兰石重装和交易对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交割专项审计报告,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不含)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根据协议,资产交割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其中,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资产交割日为2017年12月31日,因财务报表系按月编制,为与资产负债表日相衔接,资产交割过渡期具体确定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上述协议,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瑞泽石化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第62050002号)。根据审计结果,瑞泽石化在过渡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61,197.13元,根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将由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享有。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