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19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公告前,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富春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荣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上机构股东为一致行动人,统称为“九鼎投资方”)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793,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5%。该股票已于2017年9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九鼎投资方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611,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九鼎投资方持有公司16,182,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以上机构股东为一致行动人,统称为“九鼎投资方”,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793,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5%。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截至本公告日,九鼎投资方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611,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九鼎投资方持有公司16,182,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1%。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