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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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支付土地出让金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8-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18009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支付土地出让金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美尔雅房地产公司竞拍土地情况概述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参与竞拍相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12月5日,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位于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片WG(2017)28号(以下简称“A地块”)和WG(2017)29号地块(以下简称“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由于上述地块位于我公司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已合作开发建设相关地块中间,已由黄石市规划局整体规划分片开发建设,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第十一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参与竞拍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2017年12月6日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分别以人民币5,466万元的价格竞拍得A地块和以人民币15,627万元的价格竞拍得B地块,两个地块竞拍成交价合计人民币21,093万元。

2018年1月3日,美尔雅房地产公司与黄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8年2月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寻求合作开发商的议案》。

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而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服装及服饰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此如由本公司独自开发上述地块,将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性资金安排。董事会决定根据美尔雅房地产公司自身开发能力,寻求有资金实力和开发能力的合作开发商,采用合作、入股等方式开发上述地块。授权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寻求合作开发商开发上述地块,拟定实施相关合作开发方案,并由合作开发方先行垫付国有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款。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7日、2018年1月6日、2018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2017024号、2017025号、2018001公告、2018004号公告。)

二、美尔雅房地产公司支付相关土地出让金事项进展情况

近期,美尔雅房地产公司按照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授权,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各意向合作方进行协商,并于2018年4月3日与武汉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汇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合作意向书约定,由意向合作方武汉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北汇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先行垫付上述A地块和B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余款1.4777亿元,乙方应于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土地款垫付,逾期垫付本协议失效。

下一步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将与乙方就A地块和B地块的具体合作开发的合作方式、运作模式、收益分配等事项进行协商,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进行授权。

截至公告日,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已向黄石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账户支付上述A地块和B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余款1.4777亿元。至此,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已支付上述地块土地出让金合计人民币21,093万元。

三、风险提示

该合作意向书仅根据董事会授权,作为与乙方建立垫付土地出让金合作关系的文件,能否就下一步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与意向合作方的正式合作协议仍需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授权。本公司将根据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就上述地块合作开发事项的进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合作事项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