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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

2018-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2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后续资金筹备、使用及具体项目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所涉项目计划额及相关合作事项为双方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最终实际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协议涉及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时,公司将根据项目及金额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本着平等互利、政企优势互补、紧密协作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7月28日在驻马店市河南柏林国际酒店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马店市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加快实现“四个驻马店”奋斗目标,经公司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友好协商,于2018年4月4日在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与其再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的

双方本着政企优势互补、紧密协作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加快推进驻马店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广大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为驻马店市经济健康较快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二)主要内容

围绕驻马店市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公司将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直接投资、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期货、小额贷等在内的全面证券金融服务优势,加强与驻马店市的深度合作,推动驻马店市资本市场更好更快发展。双方确定战略合作的重点领域为公司的股权融资和并购重组服务、资本市场债券融资业务、直接股权投资服务、全面资本市场顾问服务。

(三)协议生效时间及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合作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作协议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若双方针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展开具体项目合作,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事宜尚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在框架协议书签署之后还需经过进一步商洽并签订正式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本协议所涉项目计划及相关合作事项为双方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最终实际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协议涉及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时,公司将根据项目及金额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