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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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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8-03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4月8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总体目标是依托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建立智慧城市领域的业务布局,构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智慧城市产业发展平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下属子公司重庆天夏聚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夏聚盈”)、西藏智天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天夏”), 重庆天夏聚盈和西藏智天夏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用于其智慧城市业务,未来两年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天夏科技拟为其上述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办理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在上述总额度内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所属子公司未来两年内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额度。

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公司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5.05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7.10%,资产负债率为21.7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天夏聚盈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866号软件园A区3号楼1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5XEB90X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亮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6日

营业期限:2017年10月16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销售;测绘服务;设计、制作广告;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及技术服务;通讯产品(不含卫星地面发射及接收装置)、电子数码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重庆天夏聚盈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二、西藏智天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3栋1单元15层1501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42BA3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礼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销售;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技术及货物进出口;设计、制作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西藏智天夏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聚盈、西藏智天夏拟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用于智慧城市业务。公司董事会认为,重庆聚盈、西藏智天夏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孙公司,资产优良,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孙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均未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未来两年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拟为孙公司上述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为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是根据未来两年天夏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建立智慧城市领域的业务布局,构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智慧城市产业发展平台,有利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根据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未来融资需求,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担保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为其所属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400.5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已审批的对旗下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8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556,938.1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8.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无对外担保情形,天夏科技对旗下子公司无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8-03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4月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夏建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已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8-03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决定于 2018年4月1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8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5)。

2018年4月8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7,946,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关于提请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2018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锦州恒越本次提出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故本公司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8、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第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3月29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4月9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9:00-11: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国华

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联系传真:0571-8195121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邮政编码:31005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2。

2、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天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 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致: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2)的股东,兹授权__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