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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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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于江水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2018年4月3日,于江水先生将其持有的12,5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3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二)于江水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520,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截至本公告日,于江水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520,4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9%。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股权质押的目的

于江水先生本次股权质押目的是流动资金周转需要。

(二)资金偿还能力

于江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质押期限内,若出现平仓风险,于江水先生将采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