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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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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8 公司简称:梅雁吉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8]G17038150015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24,277,771.92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359,952.36元。公司拟按2017年期末总股本1,898,148,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37,962,973.58元,占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水力发电业、教育行业及制造业。

1、水电行业。目前公司建成投产的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13.9万千瓦,年设计发电量约4.3亿度。因水电属于可再生清洁能源,公司目前所发电量全部由广东电网公司收购。

2、公司所属的制造业产品主要为熟料、矿石。为了改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提高经营效益,公司转变经营模式,将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梅州市梅雁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对外租赁经营。

3、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市梅雁中学为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16.14%。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2,399,892,905.0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2,303,723,529.07元,营业总收入为242,681,410.0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16,359,952.36元。

2017年因公司电站所在区域降雨较上年同期减少43%,公司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受到较大影响,全年销售电量39,370.5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43.75%。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33.23%;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分别增长93.68%和70.60%,主要是公司取得投资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10,488.20万元。

报告期内因公司电站所在区域降雨较少,公司主营业务水力发电受到较大影响。管理层聚焦主业,以安全生产为前提积极创新,实现发电设备效能提升。同时管理层结合经营状况开展市场调研,适时整合公司非主营业务,并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实现了2017年年度的利润目标。

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水力发电。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强管理,通过向下游要水头、向设备要电量、向上游要水位、向管理要效益等措施,提升发电效率。根据2017年经营计划,公司加大了对控股子公司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B厂的建设力度,建设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已基本完工,施工进度取得重大突破;全资子公司梅州龙上水电有限公司的提升发电量的土地、房屋、道路租用、征用及补偿等工作有序推动。

(2)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市梅雁中学继续深化特色办学理念,突显全封闭、寄宿制学校的办学特色、强化“量化考核”的特色管理。2017年度中考全市重点上线率达58.7%,高考本科率达25.21%,较往年有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全资子公司梅州市梅雁如意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

(3)对租赁经营企业的管理。报告期内租赁经营企业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实现利润488.7万元,同比增加1057.5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梅州市梅雁矿业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6万元,较上年减亏910万元。公司监督、指导承租单位管好资产、依法经营、履行合同、照章纳税,落实安监和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整改要求,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4)进一步贯彻“绿色清洁能源”的发展理念,成立地热能源利用项目调研小组,对“发展潜力巨大,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及公司绿色清洁能源发展方向的地热能源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干热岩等新型能源)开展前期调研,探讨在现有水力发电的基础上,进行新的能源投资,走好外延发展之路。

(5)实现公司资产价值。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78%的股权和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21.33%的股权合计取得104,236,997.78元的股权投资转让收益;积极协调争取资产权益,收到政府回收土地款的利息补偿1782万元,促进协议继续履行。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根据本通知进行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法规的基础上,公司于2017年1月1日起,将与发电直接相关的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与发电无直接关系的资产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提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详见公司于2017年3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8-012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温增勇董事长主持。全体9名董事出席会议,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名,独立董事张继德、钟扬飞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以电邮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经理工作报告》。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8]G17038150015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24,277,771.92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359,952.36元。公司拟按2017年期末总股本1,898,148,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37,962,973.58元,占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了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九、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公司2018 年度生产经营、投资等经营发展目标,公司预计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为: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约26,187.52万元;发生合并营业总成本约22,091.43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及投资收益1,215.70万元;实现合并利润总额4,219.79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扶贫预算的决议。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6)19号,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作用,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在2018年度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各类扶贫项目,扶贫金额预计为 100万元。

十一、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议。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至2017年末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时间为24年,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时间为3年。2018年,公司将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5月4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8-013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分为2017 年度执行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2018年1月1日执行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将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2018 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2017 年3月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二)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四)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针对 2017 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等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相应会计准则。

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并于 2018 年 1 月 1日提前执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对公司 2018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2018 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具体影响详见公司后期披露信息。

五、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8-014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宝荣女士主持,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8]G17038150015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24,277,771.92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359,952.36元。公司拟按2017年期末总股本1,898,148,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37,962,973.58元,占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3%。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2018 年度生产经营、投资等经营发展目标,公司预计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为: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约26,187.52万元;发生合并营业总成本约22,091.43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及投资收益1,215.70万元;实现合并利润总额4,219.79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一系列文件,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8-015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4日

至2018年5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其他事项说明:

(一)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所持证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 系 人:胡苏平 叶选荣

联系电话:0753-2218286

传 真:0753-2232983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有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